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赵唯一、姚建林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陆冬生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钟素芳 |
公司负责人赵唯一、姚建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冬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素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690,418,163.02 | 2,945,325,664.32 | 25.3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858,945,464.70 | 863,525,421.24 | -0.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377 | 1.385 | -0.5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45,568,227.62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5541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56,569.15 | 6,939,189.21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1 | 0.011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04 | -0.007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1 | 0.011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4 | 0.81 | 增加0.1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3 | -0.53 | 增加0.3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4,049,730.98 | 主要是:本期公司所属医药集团苏州第六制药厂原生产基地搬迁产生损失以及处置江苏德邦兴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733,380.01 | 主要是:本期公司所属医药集团苏州第六制药厂原生产基地搬迁产生损失,相应收到的政府补偿转入营业外收入,以及其他政府补助。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513,571.9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5,924.49 | |
所得税影响额 | -303,562.7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2,050.68 | |
合计 | 11,518,539.1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36,29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1,18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市扬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9,031,716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卫列 | 6,15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越民 | 2,495,42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孙高厦 | 2,200,398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春寒 | 1,522,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417,129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兴友 | 1,320,23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春雷 | 1,147,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林源泉 | 1,091,09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变动幅度 | 备注 |
应收票据 | 2,188.37 | 1,483.08 | 47.56% | 注1 |
应收账款 | 27,904.64 | 21,393.43 | 30.44% | 注2 |
存货 | 172,882.41 | 121,784.26 | 41.96% | 注3 |
固定资产 | 27,927.44 | 21,069.54 | 32.55% | 注4 |
在建工程 | 6,290.51 | 10,998.64 | -42.81% | 注4 |
开发支出 | 2,916.49 | 2,059.00 | 41.65% | 注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948.00 | 0.00 | 注6 | |
短期借款 | 103,866.24 | 69,517.78 | 49.41% | 注7 |
预收款项 | 56,330.31 | 43,213.32 | 30.35% | 注8 |
应交税费 | -4,667.11 | -2,254.22 | -107.04% | 注9 |
长期借款 | 42,300.00 | 18,900.00 | 123.81% | 注1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6,019.00 | 7,417.20 | 115.97% | 注11 |
注1、应收票据增加的主要原因:本期以票据结算的货款增加。
注2、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司子公司本期销售同比增长较大,应收账款也相应有所增加。
注3、存货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以3.5亿元购入用于房产开发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地产开发成本增加。
注4、固定资产增加和在建工程减少的主要原因:本期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苏州第六制药厂改扩建项目完工投入使用,相应资产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注5、开发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本期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医药开发投入增加。
注6、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与其他方合作开发苏州平江区政府定销房而支付的项目合作开发款。
注7、短期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因存货增幅较大以及销售规模扩大引起补充流动资金的借款增加。
注8、预收款项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司子公司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和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预收房款增加。
注9、应交税费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司所属房地产企业因预收房款而预交的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增加。
注10、长期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司总部办公大楼项目借款和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借款增加。
注11、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本期公司所属苏州第六制药厂原厂址拆迁,异地技改扩产项目(制剂生产)全部完成投产使用,将相应的政府搬迁补偿转入递延收益。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1年1-9月 | 2010年1-9月 | 变动幅度 | 备注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611.50 | 450.80 | 257.47% | 注1 |
资产减值损失 | -519.36 | 754.93 | -168.80% | 注2 |
投资收益 | 1,175.05 | 588.36 | 99.72% | 注3 |
营业外收入 | 3,944.09 | 216.14 | 1724.79% | 注4 |
营业外支出 | 3,589.72 | 162.75 | 2105.67% | 注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93.92 | -584.83 | 218.65% | 注5 |
注1、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1-9月比上年同期增加合并子公司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本期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营业税金及附加1105.77万元。
注2、资产减值损失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1-9月所属子公司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和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因收回旧欠往来款而冲转了原来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
注3、投资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上年同期因确认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损失而减少投资收益,本年度1-9月因上年度末已将此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至零而未确认投资损失。
注4、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本期公司下属苏州第六制药厂原厂区搬迁,将搬迁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将相应搬迁补偿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转亏为盈的主要原因:本年度1-9月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引起的营业毛利增加和公司收回旧欠往来款减少资产减值损失,另外本期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1年1-9月 | 2010年1-9月 | 变动幅度 | 备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56.82 | -3,736.70 | -824.79% | 注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50.98 | -4,552.39 | -149.34% | 注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155.07 | 4,807.74 | 922.42% | 注3 |
注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竞得的房产开发土地使用权费用3.5亿元。
注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1)公司子公司医药集团本期收到搬迁补偿款为1000万元,较上年同期收到补偿款减少2600万元。(2)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支付项目合作款5948万元。
注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公司因房地产开发贷款(主要是政府保障房)和公司总部吴中大厦项目贷款增加,以及因公司存货(房地产开发)增幅较大以及公司主营业务销售规模扩大引起补充流动资金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大。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依据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总体规划,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苏州第六制药厂处于木渎镇旅游开发和"退二进三"的区划范围之内。鉴于此,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于2008年12月5日签署了关于其所属苏州第六制药厂整体搬迁的框架协议。
2010年1月18日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签署补充协议确定搬迁补偿总额为1.46亿元。
至本报告期末六药厂已完成了全部制剂生产的迁移工作,项目一期已于2010年5月投产使用,二、三期亦于7月份通过GMP认证,并于本报告期正式投入了生产使用。至本报告期末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共收到搬迁补偿款10600万元。
(2)、本报告期内,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项目的Ⅲ期临床试验"的最终方案报送了组长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并顺利通过了该院伦理委员会审核,取得了相应的批件。公司将根据临床试验方案,在北京、上海、江苏等全国各地的20多家项目中心医院正式开展病例临床试验工作。
(3)、公司于2010年8月11日召开的六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江苏吴中总部商务办公综合大楼的议案,并经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该议案,该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
该项目正在按原定计划顺利实施,报告期内正进行项目的基坑围护施工。
(4)、鉴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方")与美国欣凯公司(以下简称"外方")于2000年共同投资成立中外合作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欣凯")合作至2011年到期,但双方均有意延续合作,因此经双方一致同意自合作公司到期之日起(2011年4月27日)延长长征欣凯合作期限10年,并同意在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区六丰路南侧的32亩土地上实施长征欣凯异地迁建。该项目预计总投资6210万元,其中中方以其合法拥有的具有完整土地权证的上述32亩土地共计人民币716.8万元出资(该土地价值是以中方获得土地时的招拍挂中标价格为基准),其余5493.2万元为外方以投入生产基地建设的现金出资。项目土建工作已于2010年11月正式启动,计划于2012年6月份完成,待该项目完成后,双方将再行商定具体合作事宜。
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正按计划推进,目前处于土建收尾阶段。
(5)、公司子公司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兴公司")于2010年11月1日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正式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合同相关条款,隆兴公司取得了宗地编号为苏地2010-G-18的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该地块位于苏州市金阊区富强路西、黄花泾河东,共计面积为83556.3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根据合同规定,隆兴公司将在该地块为政府建设定销商品房项目。
公司根据该项目的实际开发情况,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隆兴公司同徐哲明合作开发,项目合作资金各承担50%,并按双方各50%比例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
报告期内, 双方已就该项目注册成立了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金阊分公司,该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土建工作,现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预计将于年内实现房屋预售。
(6)、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7日参加了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举办的相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并以35000万元人民币的总成交价竞得宗地编号为苏地2010-B-83号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处于苏州市高新区浒关镇永莲路东,土地面积为58749.2 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了前期立项、环评等工作,并将整体规划报批至相关部门,争取于年内实现全面开工。
(7)、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日同苏州市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参与"苏州市平江区苏地2011-G-3政府定销房项目"合作开发协议,该项目位于苏州市平江区苏站路南、江宇路东,总建筑面积为176936.5 平方米。协议约定:开发所需资金由双方各自承担50%,并按双方各50%比例享受收益和承担责任
现由于苏州市规划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对该项目的前期规划方案进行修改,目前公司正在同相关部门就该项目规划方案的具体修改事宜进行沟通。
(8)、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增加经营资金供给,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拟作为发行人之一参与发行由南京银行主承销的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进行融资。目前该事项正在按照计划进行。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现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唯一等九名自然人在原控股股东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分立引致公司管理层收购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1)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32795762 股,其中原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185000 股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锁定一年(该等股权解除锁定日为2010年12月28日)。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1610762股锁定五年。(2)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依照上市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法人治理,与第一大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保持分开和独立。(3)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从事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4)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避免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因经营需要确需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将严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公平交易,确保不损害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履行情况:公司股东权益变动实施完毕之时至本报告期末,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2、发行时所作承诺: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公司IPO 时承诺不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以及将"吴中"商标无偿提供本公司使用,用于本公司内销休闲类服装、服饰。
(1)、因2009年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分立引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故原第一大股东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IPO时的"不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承诺已不再存在效力。
(2)、鉴于公司内销休闲类服装、服饰已多年不使用该商标,该商标已于2010年1月6日到期,经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讨论研究,对"吴中"商标不再续展,该商标已自然注销。因此,关于"吴中"商标的使用承诺不再存在效力。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依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除非董事会作出专项说明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2、本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事宜。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唯一
201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1-022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0月2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书面全票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所属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金阊分公司利用暂时性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稳健型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随着公司所属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金阊分公司(以下简称“金阊分公司”)目前在建“政府定销商品房项目”银行贷款资金的逐步放款和以后该项目房款的回笼,金阊分公司在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和施工合同付款情况下帐面将存有较多暂时性闲置资金。为充分有效利用金阊分公司暂时性闲置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有效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本公司拟同意金阊分公司在今后三年内利用暂时性闲置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银行短期稳健型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八千万元(含本数)。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编号:临2011-023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所属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金阊分公司
利用暂时性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稳健型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所属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金阊分公司(以下简称“金阊分公司”)目前在建“政府定销商品房项目”银行贷款资金的逐步放款和以后该项目房款的回笼,金阊分公司在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和施工合同付款情况下帐面将存有较多暂时性闲置资金。为充分有效利用金阊分公司暂时性闲置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有效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本公司拟同意金阊分公司在今后三年内利用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稳健型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2、投资额度:最高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八千万元(含本数),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银行短期稳健型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4、投资期限:自获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
5、资金来源:投资资金为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金阊分公司暂时性闲置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全票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风险控制措施
1、由于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稳健型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因此本金相对风险较小。
2、公司财务部将比较多种理财产品,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做到资金收益最大化。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对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核查,并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投资资金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4、公司会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严格按照现有的相关内控制度进行投资管理,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保持紧密联系,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金阊分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此外,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经公司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不会对金阊分公司在建“政府定销商品房项目”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并有利于提高金阊分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增加资金收益。
四、备查文件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