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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翁荣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周宗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谈宜聪

    公司负责人翁荣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宗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谈宜聪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618,056,551.22582,148,702.506.1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431,099,855.76405,835,452.066.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434.176.24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4,887,723.53-38.7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976-38.83
     报告期 (7-9月)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4,108,343.6625,264,403.703.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50.2603.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20.235-7.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50.2603.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76.04减少0.2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45.45减少0.5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877,643.00④2011年8月收到义乌市财政局拨付2010年第一批外向经济型补助15.8743万元;

    ⑤2011年9月收到义乌市财政局拨付2011年第二批科技创新资金201.64万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79.52本期其他支出系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的税收滞纳金。
    所得税影响额-431,424.52 
    合计2,444,738.9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2,98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1,295,35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947,97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1,265,85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2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195,553人民币普通股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进取-019L-TL002沪1,186,284人民币普通股
    瑞银证券-建行-瑞银财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148,00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1,103,327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79,477人民币普通股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泰-稳健增值投资产品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增减变动率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73,136,904.35143,827,977.17-49.15%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预付外购原材料订金、厂房建设材料款、设备款、消防工程款、装修装饰新厂房和办公场所款等及支付前期原材料款所致。
    应收票据100,000.0076,501.6130.72%报告期末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收到销售客户的承兑汇票

    预付款项62,496,521.9331,587,978.7697.85%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预付外购原材料订金、厂房建设材料款、设备款、消防工程款,以及下半年销售进入旺季,浪莎内衣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开展了多项促销优惠活动,销售渠道进一步扩展,销售渠道增多,客户订单增加,原料需求量增加,采购量增加,相应增加预付货款所致
    其他应收款21,552,981.6615,455,386.2539.45%主要系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浪莎内衣本期投入营销网络建设费,向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四川东方加和物业有限公司等家公司支付营业场地租金,同时增加研发费用投入,向东华大学支付研发费用200万元,以及新建厂房及办公场所购买的办公桌椅等所致。
    存货244,898,122.44180,413,346.9835.74%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下半年销售进入旺季,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开展了多项促销优惠活动,销售渠道进一步扩展,客户订单增加,预付了大量原材料货款及定金,增加了原材料及成品储备。
    在建工程28,235,951.0818,551,561.5452.20%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增加修建新厂房大楼工程款、公共设施款,以及由于火灾原因需重新整修的加固工程款、消防工程款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3,461,250.751,091,986.50216.97%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将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厂房X3装修和办公场所装修发生的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短期借款47,450,000.00--2010年6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将其所属已登记房屋(义乌房权证稠江字第c00005909号)和在建厂房大楼X1、X2及土地(义乌国用[2009]第1-2196号)一并作抵押,抵押价值合计为人民币8888万元。报告期内浪莎内衣向交通银行义乌支行共计抵押借款4745万元,用于流动资金短期周转。
    应付票据42,926,900.0077,977,837.53-44.95%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支付前期到期原材料款承兑汇票所致。
    预收款项33,513,775.1015,295,275.23119.1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浪莎内衣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开展了多项促销优惠活动,销售渠道进一步扩展,客户订单增加,订金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16,148,401.13-4,789,186.16-237.18%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原料采购量增加,以及购置厂房建设公共设施固定资产设备,导致待抵扣的留抵增值税进项税大于本期销项税。
    利润表项目本期金额

    (7-9月)

    上期金额

    (7-9月)

    增减变动率变动原因
    营业税金及附加85,766.69293,229.39-70.75%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原料采购量增加,以及购置厂房建设公共设施固定资产设备,导致待抵扣的留抵增值税进项税大于本期销项税,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
    管理费用3,323,942.252,202,296.8650.93%主要系2010年12月公司所属子公司浪莎内衣公司从浙江省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外购诚信大道4#楼4-7号地块(用于营销网络门店建设),报告期内增加该块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摊销所致。
    财务费用289,368.23-339,674.71185.19%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向向交通银行义乌支行共计抵押借款4745万元,增加银行借款利息支出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133,020.03237,604.33-44.02%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应收款项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2,602,643.00965,400.00169.59%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收到义乌市财政局拨付:①上市再融资奖励30万元;②2010年第一批外向经济型补助15.8743万元;③2011年第二批科技创新资金201.64万元;④摊销2010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第四批)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资金(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了营业外收入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为: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因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2010年度及报告期内未实施现金分红。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荣金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