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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杨传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高光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邵振耀

    公司负责人杨传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光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邵振耀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281,689,374.742,096,327,815.898.8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440,150,925.471,351,593,691.956.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96751.84656.5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8,885,146.81-139.4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668-139.46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1,663,482.10132,500,060.127.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690.18107.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800.183119.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690.18107.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49.48增加0.0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99.58增加0.3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5,886.4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63,588.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552,388.5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04,293.7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656,479.51
    所得税影响额-10,371.90
    合计-1,521,100.1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5,08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上海市卢湾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85,761,478人民币普通股
    华润深国投信托-三羊卓越3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616,300人民币普通股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424,726人民币普通股
    陈景庚2,864,988人民币普通股
    沈宇清2,678,887人民币普通股
    严中平2,518,735人民币普通股
    山西省经贸投资有限公司1,740,645人民币普通股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332,221人民币普通股
    金海莲1,3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266,544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表项目期末余额(或本期金额)年初余额(或上年同期金额)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6,966,480.000.00100.00%主要是由于上海益民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证券变动所致
    应收账款99,005,223.8829,259,063.29238.37%主要是由于上海古今内衣有限公司、上海天宝龙凤金银珠宝有限公司和上海星光照相器材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拓展市场、业务扩大,引起应收账款相应增加所致
    存货432,237,719.46305,779,242.4641.36%主要是由于上海天宝龙凤金银珠宝有限公司为扩大销售而增加存货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20,028,552.700.00100.00%主要是由于本期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55,506,055.0433,648,657.3464.96%主要是由于集团本期对上海新宇钟表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所致
    在建工程0.00133357.00-100.00%主要是由于上海益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竣工转出所致
    短期借款400,000,000.00300,000,000.0033.33%主要是由于上海天宝龙凤金银珠宝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而新增借款所致
    预收款项47,552,994.2683,694,052.14-43.18%主要是由于上海天宝龙凤金银珠宝有限公司本期批发销售预收款项减少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16,848,682.5212,677,129.7432.91%主要是由于上海古今内衣有限公司计提的应于下月初发放的员工工资所致
    应交税费6,347,269.1430,068,353.28-78.89%主要是由于上海天宝龙凤金银珠宝有限公司存货增加致使进项税增加以及本期税金上交同比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876,616.65548,100.0059.94%主要是由于集团本期贷款增加及贷款利率比去年同期上升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0,000,000.000.00100.00%主要是由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所致
    长期借款50,000,000.00130,000,000.00-61.54%主要是由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出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207,504.71153,693.5635.01%主要是由于上海中城企业集团五金交电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市值上升影响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322,578.181,627,616.48-181.26%主要是由于本期上海益民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证券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投资收益2,284,066.904,128,796.70-44.68%主要是由于本期上海益民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749,403.311,421,972.78-47.30%主要是由于本期收到的政府补贴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1,364,222.57848,700.3460.74%主要是由于集团本期公益性捐赠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报表项目期末余额(或本期金额)年初余额(或上年同期金额)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少数股东损益815,854.46283,882.86187.39%主要是由于控股子公司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161,433.4556,438.55186.03%主要是由于上海中城企业集团五金交电有限公司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收到的税费返还352,923.98192,805.7583.05%主要是上海星光照相器材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期税收优惠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95,081,166.841,049,150,342.3432.97%主要是由于上海天宝龙凤金银珠宝有限公司为扩大销售而增加采购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155,008,431.20115,985,216.6633.64%主要由于本期支付应缴的税费同比增加所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43,966,575.4166,589,456.35266.37%主要是由于本期集团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156,479.511,500,000.00110.43%主要是由于集团参股的上海新宇钟表集团有限公司分配现金股利比去年同期增加以及新增理财产品收益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50,173.45239,771.9587.75%主要是由于上海钟表商店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现金增加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723,656.0019,638,785.84-75.95%主要是由于上海益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款支付同比减少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294,985,443.9190,522,107.59225.87%主要是由于集团本期购买理财产品以及对上海新宇钟表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50,000,000.00410,000,000.0034.15%主要是由于本期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00.00100%主要是由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淮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一方投资人退资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731,154.175,895,536.29-349.87%主要是由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与HAL亚洲投资公司有关红星商标的相关情况及后续进展:

    截止到本报告期末,有关"红星商标"事项公司还在与HAL亚洲投资公司进一步的谈判中,目前双方在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事项上仍未取得一致意见,待双方协商一致后再行披露。红星商标注册还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批过程中。

    原双方约定:如果截止2010年6月30日红星文字商标仍未注册到红星名下,则HAL享有红星78%的股权,且HAL无需支付《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42,828,060.00元。若在2010年6月30日后益民成功注册了红星文字商标,则红星文字商标应归属益民所有。若HAL有意购买红星文字商标,则将与益民协商购买价款,届时HAL应享有优先购买权,且在任何情况下购买价格不应超过人民币42,828,060.00元。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详细说明: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益民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淮海鸭王烤鸭店有限公司(原上海淮海全聚德烤鸭店有限公司)于1998年7月23日签订了租赁协议,上海益民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上海市淮海中路768号(新歌商厦)三楼部分以及四楼全部共计1789.03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上海淮海鸭王烤鸭店有限公司,租期10年,从1998年8月9日至2008年8月8日,双方约定租赁期满,在7天内将承租的房屋交还给房屋权利人。

    2008年8月8日起原租赁合同到期,双方没有签订续租合同,上海益民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方面也无续约意向,但上海淮海鸭王烤鸭店有限公司并没有退出,双方进行相关诉讼。

    2010年5月17日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上海淮海鸭王烤鸭店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8日前携同其所有自有物品迁出上海市淮海中路768号,将其承租的房屋返还于上海益民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9月27日判决维持2010年5月17日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2010年11月2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维持原判。

    现上海淮海鸭王烤鸭有限公司因不服案件的终审判决,遂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目前案件仍在进行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末总股本731,963,245股计,拟按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3,917,794.70元,本次分配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尚余147,921,939.58元结转下年度。该预案已于2011年4月28日在2010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现金分红已于2011年5月27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传华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