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朱昌一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潘文戈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智桥 |
公司负责人朱昌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文戈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智桥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588,278,690.27 | 1,522,406,493.08 | 4.3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614,717,007.90 | 571,095,776.10 | 7.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91 | 2.71 | 7.3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1,098,169.25 | -329.5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896 | -329.66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25,769.41 | 43,621,231.80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15 | 0.2067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24 | 0.2513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15 | 0.2067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9 | 7.36 | 减少0.3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1 | 8.95 | 减少0.3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102,286.1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11,000.00 | 资产性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711,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8,093.40 | 此额为营业外支出大于收入额 |
所得税影响额 | 3,139,844.8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7.39 | 少数股东本期分担的非经常性损失 |
合计 | -9,419,507.2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9,37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汕头市联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9,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浩天投资有限公司 | 20,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溢达创展科技有限公司 | 7,807,15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育民 | 4,809,159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启生 | 3,552,55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德滨 | 1,50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肖巧珊 | 1,411,517 | 人民币普通股 |
苏小扬 | 1,020,27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宏伟 | 87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许伟鸿 | 871,37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变动幅度% | 原因 |
应收账款 | 18,651,890.52 | 6,677,551.48 | 179.32 | 应收联网费增加 |
预付账款 | 86,258,417.60 | 29,430,046.76 | 193.10 | 预付的购货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10,012,208.27 | 3,790,438.12 | 164.14 | 企业往来增加 |
存货 | 84,056,150.92 | 5,722,170.36 | 1368.96 | 库存煤增加 |
在建工程 | 97,282,518.66 | 16,465,741.11 | 490.82 | 固定资产投资增加 |
应交税费 | -11,977,641.44 | 6,641,237.97 | -280.35 | 未抵扣进项税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12,712,616.02 | 7,762,422.33 | 63.77 | 企业往来增加 |
(2)利润表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幅度% | 原因 |
营业收入 | 216,401,701.50 | 169,760,022.03 | 27.48 | 供暖面积增加及联网面积增加使收入增加 |
营业成本 | 122,239,270.86 | 98,249,280.94 | 24.42 | 供暖面积增加使供暖成本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13,169,505.76 | 110,705.69 | 11,795.96 | 本年度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变动幅度% | 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098,169.25 | 26,617,590.97 | -329.5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出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560,264.55 | -55,279,403.22 | -63.82 | 购建固定资产金额较上年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2号热源厂扩建工程完成投资7640万元,项目进度约为85.50%;1号热源厂扩建工程完成投资7850万元,项目进度约为89.20%。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汕头市联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改时额外承诺:①所持有的联美控股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②所持有的联美控股非流通股股份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如在二十四个月内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股份价格将不低于每股5.00元(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处理)。如在上述禁售期和限售期内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承诺人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公司所有。目前上述承诺事项正严格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未用于分红的资金在2011年度对1号、2号热源厂进行扩建,同时进行较大规模管网建设及煤炭采购。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昌一
2011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编号:临2011—009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本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现《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项目投资及投资的项目管理,控股企业资产经营管理。在国家法律允许和政策鼓励范围内进行投资管理和经营(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资源、环保、新能源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商品房的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工程和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设施建设;酒店管理服务;国内贸易(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拟修改为:
“在国家法律允许和政策鼓励范围进行投资管理和经营;资源、能源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国内贸易(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会议时间:2011年11月25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区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号热源厂
(三)会议议题: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2011年11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五)登记办法: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及持股证明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股东也可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1年11月21日9:00—11:30,13: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明街8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110179 电话:024——23784835
联系人:胡波 传真:024——23784835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授权投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书复印打印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特此公告。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 10月24日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