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增加中国光大银行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自2011年10月27日起,增加中国光大银行代理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10,以下简称“大摩深证300指数增强”)的销售业务。
中国光大银行将在其全国的各营业网点办理大摩深证300指数增强的开户、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站:www.cebbank.com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网站:www.ms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
东莞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自2011年10月28日起,增加东莞证券代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销售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 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10)
2.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9)
3. 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8)
4. 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7)
5. 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6)
6. 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5)
7.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1)
东莞证券将在其各营业网点办理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同时办理本公司上述其他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及其他相关业务。
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
1)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还须遵循东莞证券的规定。投资者可与东莞证券约定每期扣款金额。
2)投资者可与东莞证券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若扣款日为非基金交易日,则顺延到下一交易日。
2、业务办理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东莞证券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东莞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本公司可能因故暂停各基金的申购业务,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也可能同时暂停,届时具体开放时间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三、 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相关业务公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1130
网站:www.dgzq.com.cn
2)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网站:www.msfunds.com.cn
2. 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东莞证券的相关规定。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