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证券代码:601106 编号:临 2010-018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 2011年10月26日15时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一重宾馆多功能厅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投票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名,代表4257963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13%;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吴生富主持。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计划分期发行,首期发行25亿元,剩余数量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579639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无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579639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
3、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579639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579639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
5、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579639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
6、担保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579639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
7、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579639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
8、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至少包括: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579639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
9、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及届时市场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各期发行规模的安排、发行价格和利率、还本付息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债券登记上市、发行与上市场所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2)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上市及其他所有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及根据适用法律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其他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事项。(3)如监管部门的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579639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579639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等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1 年 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