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婧妤 ○编辑 刘玉凤
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对2010年度证券公司专业评价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表示,根据专业评价结果,长江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兴业证券、东海证券、民族证券、西南证券、世纪证券、华泰联合证券、齐鲁证券、国信证券等11家券商获得了在2010年度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0.5到2分不等的加分奖励。
40家券商去年自主申请专业评价
协会介绍,去年协会共受理40个证券公司自主申请专业评价事项、4个中国证监会委托评价事项,及26家券商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
自主申请专业评价事项中,长江证券的“结算工作中的质量控制模式”、 华泰证券的“规范营业部信息技术管理,助推券商经纪业务转型”、国泰君安证券的“投资者适当性服务体系”、兴业证券的“适当性管理中的客户分类方法”、东海证券的“基于3A路径的账户管理长效机制”、民族证券的“数据中心自主建设项目及应用”、世纪证券的“基于SOA&BPM构建证券公司综合业务体系”和西南证券的“生产系统同城双中心解决模式”等8个事项最终进入现场评价。
协会对上述8家公司的现场评价工作,在程序上继续沿用上年度中相对成熟的做法,为确保先进做法在行业推广的同时,实现对自主创新的激励,协会对现场评价专家工作底稿进行了完善,在保留行业推广性表决的同时,增加了对自主创新性的表决。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机构部的委托,协会还于2011年1月组织业内专家对国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兴业证券和山西证券4家公司的双因素身份认证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情况进行了专业评价。
根据专家打分统计,长江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相关项目分别排在前三位,且专家全票认定其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并同意其具备行业推广性。兴业证券、东海证券、民族证券、世纪证券、西南证券有关项目得分依次排在后五位,在创新性和可推广性方面,小组专家均未统一意见。
针对四家委托评价的双因素身份认证系统建设和推广事项,协会介绍,国信证券、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山西证券得分依次排在一至四位。在该项目表决意见上,同意将该项目在行业推广的专家未超过半数。
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方面,协会分别于去年3月、10月分两批对申请试点券商的业务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评价。其中,首批参与评价的11家证券公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全部通过专业评价;10月份报送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的15家公司中,有14家通过专业评价,协会随后将专业评价结果通过协会网站予以了公告。
11家券商获分类评价加分建议
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提高行业创新积极性,吸引更多证券公司参与行业创新,协会专门向证监会机构部发函,建议其对部分参与专业评价的证券公司给予加分鼓励。证监会机构部采纳了协会建议,并在2010年度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对相关公司予以了加分。
具体而言,一是对8家进入现场评价的公司给予适当加分。为体现评价结果差异,建议实施阶梯加分,对现场评价排名靠前,且所在小组专家全体认定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可推广性的长江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对专家评价意见存在一票以上差异的兴业证券、东海证券、民族证券、西南证券、世纪证券等5家公司,建议最高加分不超过0.5分。
二是华泰联合证券、齐鲁证券的单客户多银行第三方存管模式为委托评价事项,在专家评议基础上,协会组织2家公司对其业务模式进行总结提炼,形成了行业性的业务标准和规范,并以通知形式发布全行业实施。鉴于其行业贡献,建议给予二者分别不超过2分的加分。
三是对部分双因素身份认证试点公司适当加分。4家参加委托评价的试点公司中,其项目实施程度、实施效果均存在差异,结合评价结果,建议对项目成熟度较高,实施效果良好的国信证券、兴业证券2家公司给予最高不超过0.5分的鼓励。
协会表示,除建议监管部门在分类评价中予以加分鼓励外,还将从多渠道、多角度对证券公司创新组织推广宣传工作。
完善专业评价 培育行业创新动力
“总的来看,专业评价工作促进了行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发展,有力配合了监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了证券公司创新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为行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可行、合理的路径。”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2011年度,协会将根据推动证券行业创新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整体部署,进一步完善专业评价的引导机制、组织保障机制、审慎评价与创新推广机制,深入行业实际,不断增强和培育行业创新动力。
一是尽快发布关于2011年度自主申请专业评价工作的相关通知,明确自主申请专业评价工作的目标和侧重点,针对不同领域的创新实践进行分类,加深行业对评价方向的理解和把握。
二是发挥协会优势,认真做好监管委托的有关融资融券业务实施方案等事项的专业评价工作,指导证券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的创新活动,不断提高其创新效率和核心竞争力。
三是充分发挥专家库优势,加强对行业创新产品的系统性研究,组织业内专家对国际投行、国内金融企业的主要产品进行系统性研究和归集,进一步拓展行业创新空间;引导行业把创新的重点定位在体现证券公司中介功能的产品和服务方向上,研发适合行业发展趋势的创新产品或业务。
四是探索从公司内部激励、行业激励、增加创新对分类评级的影响等多角度完善创新的激励机制的方法,同时,研究建立创新的容错机制,合理区分证券公司创新失误、操作失误与违规风险的界限,消除行业创新后顾之忧。(2010年度证券公司专业评价项目展示详见封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