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赵青春 | 董事 | 请假 | |
龙小兵 | 董事 | 请假 |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李德禄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张朝晖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李有军 |
公司负责人李德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朝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有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816,630,796.54 | 4,723,508,179.65 | 23.1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147,480,372.46 | 1,102,612,684.09 | 4.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20 | 3.07 | 4.2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7,627,591.38 | -352.3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0 | -352.39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060,593.15 | 48,013,394.54 | -7.1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13 | 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11 | -2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13 | 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1 | 4.24 | 减少0.3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5 | 3.55 | 减少0.6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26,266.4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254,647.6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59,556.83 |
所得税影响额 | -2,841,056.0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64,886.79 |
合计 | 7,881,995.23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6,26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 161,144,150 | 人民币普通股 |
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 | 2,635,143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泰证券-招行-华泰紫金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99,942 | 人民币普通股 |
柯淑华 | 1,030,830 | 人民币普通股 |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润丰柒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马永生 | 960,080 | 人民币普通股 |
俞斌 | 920,351 | 人民币普通股 |
崔小冬 | 783,710 | 人民币普通股 |
宋正飞 | 64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 产 | 年初数 | 期末数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说 明 |
应收票据 | 114,979,130.32 | 220,453,150.38 | 105,474,020.06 | 91.73% | 主要由于本期销货收回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
应收账款 | 135,898,518.08 | 220,119,304.34 | 84,220,786.26 | 61.97% | 主要由于赊销方式销售收入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25,110,045.52 | 54,174,800.01 | 29,064,754.49 | 115.75% | 主要由于垫付运费和其他往来增加 |
存货 | 231,830,791.54 | 356,335,106.92 | 124,504,315.38 | 53.70% | 主要由于昆仑碱业100万吨纯碱投产储备大量的原材料 |
长期股权投资 | 99,800,000.00 | 148,620,000.00 | 48,820,000.00 | 48.92% | 主要由于本公司的子公司昆仑碱业增加长投600万元,青海氯碱增加长投4282万元 |
在建工程 | 1,162,019,905.63 | 1,922,931,793.16 | 760,911,887.53 | 65.48% | 主要由于昆仑碱业纯碱项目增加54238.75万元,江西双氧水项目增加15936.67万元 |
负 债 | 年初数 | 期末数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说 明 |
短期借款 | 608,000,000.00 | 854,000,000.00 | 246,000,000.00 | 40.46% | 主要由于公司本期银行贷款增加 |
应付票据 | 56,186,716.02 | 111,374,233.43 | 55,187,517.41 | 98.22% | 主要由于公司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
预收款项 | 25,407,283.71 | 59,963,636.72 | 34,556,353.01 | 136.01% | 主要由于本期进出口公司预收货款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41,811,552.56 | 72,079,880.12 | 30,268,327.56 | 72.39% | 本期包含应付奖金1941.56万元 |
其他应付款 | 90,299,237.28 | 195,732,763.21 | 105,433,525.93 | 116.76% | 主要由于昆仑碱业工程质保金增加 |
长期应付款 | 162,821,140.00 | 316,500,000.00 | 153,678,860.00 | 94.39% | 主要由于昆仑碱业融资业务增加 |
股东权益 | 年初数 | 期末数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说 明 |
专项储备 | 5,971,856.91 | 11,657,492.09 | 5,685,635.18 | 95.21% | 主要由于产品销售增加及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增加 |
利 润 | 2011年9月 | 2010年9月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说 明 |
其他业务成本 | 89,566,026.65 | 63,619,579.59 | 25,946,447.06 | 40.78% | 主要由于母公司提供其他劳务及子公司昆仑碱业外售材料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560,519.23 | 3,008,646.43 | -2,448,127.20 | -81.37% | 主要由于去年同期昆仑碱业对外捐赠204万元 |
所得税费用 | 18,626,958.33 | 11,063,212.92 | 7,563,745.41 | 68.37% | 主要由于本年利润增加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 |
现金流量项目 | 2011年9月 | 2010年9月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说 明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012,775.25 | 19,511,360.26 | 21,501,414.99 | 110.20% | 主要由于CPE分厂出租收到保证金200万元,江西氯酸钠收到政府补助500万元,资源公司收到保证金900万元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8,053,244.27 | 117,145,809.83 | 50,907,434.44 | 43.46% | 主要由于职工工资增加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873,956.51 | 35,760,444.48 | -12,886,487.97 | -36.04% | 主要由于本期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增加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2,820,000.00 | 7,500,000.00 | 35,320,000.00 | 470.93% | 主要由于本公司的子公司青海氯碱增加长投4282万元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53,722,685.14 | 1,029,500,000.00 | 524,222,685.14 | 50.92% | 主要由于银行贷款增加所致,其中母公司银行贷款较上年同期增加14115万元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89,834,800.00 | 487,000,000.00 | 302,834,800.00 | 62.18% | 主要由于偿还银行贷款增加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7,924,129.69 | 59,842,460.66 | 78,081,669.03 | 130.48% | 主要由于贷款增加及贷款利率上调致使贷款利息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四届十五次、十六次董事会决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拟购买的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吉兰泰碱厂和吉碱制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备案及方案审核等相关事宜尚在中国盐业总公司和国务院国资委办理之中。公司已于2011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撤销召开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28 股票简称:兰太实业 编号: 临2011-023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7日以传真和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11年10月27日以传真方式表决召开,应到董事9名,董事龙小兵、赵青春因出差请假,实到7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德禄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传真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中盐青海氯碱化工有限公司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1-024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中盐青海氯碱化工有限公司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以2500万元的价格出售所持控股子公司中盐青海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氯碱”)50%股权。
关联人回避事宜: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在审议表决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德禄、龙小兵、赵青春、吴松毅、李晶回避了表决。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此次关联交易将避免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盐吉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盐化集团”)现有的聚氯乙烯(40万吨/年)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的问题,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吉盐化集团签署《青海氯碱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将本公司所持青海氯碱的50%股权出售给吉盐化集团,交易价格2500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于2011 年10 月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德禄、龙小兵、赵青春、吴松毅、李晶回避了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投了赞成票。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股权出售的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阿拉善盟乌斯太镇
法人代表:王玉宝
成立日期:2002年4月2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49,904万元
经营范围:工业纯碱、食用碱的生产与销售;电力生产;电器维修;水电暖供应;餐饮住宿;物业管理。
2、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吉盐化集团持有公司161,144,150股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44.87%,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青海氯碱于2010年7月26 日经工商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际收到出资额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已实际出资2500万元,持股比例为50%。青海氯碱经营范围为聚氯乙烯、石灰石、工业用盐生产销售。青海氯碱投资新建聚氯乙烯项目尚在建设筹备中,所匹配的盐湖、煤炭、石灰石等矿产资源的相关手续现尚在办理之中。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甘肃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1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盐青海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甘中勤评字【2011】第1-98号 )的评估结果,作为确定标的股权交易价格的依据,截至2011年8月31日,中盐青海氯碱净资产为5000万元,经协商确定本次转让的具体转让价款为2500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吉盐化集团签订了《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就中盐青海氯碱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主要内容为:双方同意,根据由青海氯碱聘请的甘肃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1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股权出具的《中盐青海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甘中勤评字【2011】第1-98号 )确定标的股权的评估值为2500万元,双方在上述评估值基础上,综合考虑本次转让过渡期(即自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日止)标的股权的盈亏情况,经协商确定本次转让的具体转让价款为25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有吉盐化集团分两次以现金方式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向本公司1250万元,第二次在本次转让标的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另1250万元;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业务中还未有聚氯乙烯业务,中盐青海氯碱投资新建聚氯乙烯项目所匹配的盐湖、煤炭、石灰石等矿产资源的相关手续现尚在办理之中,相关《采矿权证》的取得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设尚未进行,此次关联交易将避免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吉盐化集团现有的聚氯乙烯(40万吨/年)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的问题,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将避免青海氯碱筹建中的聚氯乙烯项目与中盐吉盐化集团现有的聚氯乙烯(40万吨/年)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甘肃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1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盐青海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甘中勤评字【2011】第1-98号 )的评估结果,作为确定标的股权交易价格的依据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第三方的权益。
3、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就中盐青海氯碱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
4、甘肃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1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盐青海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甘中勤评字【2011】第1-98号 )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