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公司于2011年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陈永宽董事、张钰明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在审阅议案材料后,两位董事以书面形式分别委托刘力董事、蒋龙生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1.3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总裁、法定代表人沈鹤庭,副总裁、总会计师李世钰及计划财务部部长陈文龙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千元) | 326,263,644.00 | 288,220,724.00 | 13.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千元) | 46,609,286.00 | 44,970,980.00 | 3.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44 | 2.35 | 3.8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 | -12,039,886.00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63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7-9月)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 633,528.00 | 2,602,562.00 | -18.4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14 | -25.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12 | -2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7 | 5.68 | 减少0.4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4 | 4.80 | 减少0.5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0,663 | 处置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形成的损益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662 |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3,158 | 本报告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非经常性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0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26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0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0 | |
债务重组损益 | 2,711 | 债务重组取得的收益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0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0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3,018 | 主要是针对诉讼案件计提的预计损失转回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58 | 主要是所属子公司持有或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3,588 | 主要是所属子公司委托贷款取得的收益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0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4,729 | 除上述之外计入营业外收支的净收益 |
所得税影响额 | -146,712 | 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9,41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收益 |
合计 | 402,783 | 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为363,665户,其中A股股东355,010户,H股股东8,655户。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2,839,752,00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 123,89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 | 43,238,21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27,538,02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7,147,04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6,453,316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2,439,68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19,265,39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险分红 | 18,723,446 | 人民币普通股 |
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实益拥有人持有。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变动率 | 变动原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044,664 | 537,894 | 94.2% | 主要是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一年内将收回的“长期应收款--质保金”的增加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09,463 | 867,246 | -52.8% | 主要是本公司处置了部分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长期应收款 | 17,147,980 | 10,271,833 | 66.9% | 主要是本公司BT项目长期应收款项的增加 |
工程物资 | 436,046 | 160,565 | 171.6% | 主要是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工程建设用物资的增加 |
短期借款 | 49,723,070 | 27,270,100 | 82.3% | 主要是因经营规模扩大增加的银行借款 |
应交税费 | 3,138,124 | 4,672,827 | -32.8% | 主要是本公司按规定缴纳了相关税费 |
应付利息 | 860,010 | 475,271 | 81.0% | 主要是本公司计提的未到付息期的应付债券利息的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14,006,239 | 9,417,560 | 48.7% | 主要是本公司应付的保证金、土地出让金和押金的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326,120 | 10,270,270 | -48.1% | 主要是本公司偿还了到期的长期借款 |
其他流动负债 | 11,415,071 | 18,362,817 | -37.8% | 主要是本公司偿还了到期的短期融资券 |
专项应付款 | 362,292 | 82,897 | 337.0% | 主要是本公司从地方政府收到的应支付但暂未支付给拆迁户的拆迁补偿款 |
销售费用 | 1,269,206 | 890,478 | 42.5% | 主要是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增加的销售费用 |
投资收益 | 292,041 | 137,125 | 113.0% | 主要是本公司对外投资收益的增加 |
所得税费用 | 1,594,765 | 1,225,272 | 30.2% | 主要是本公司盈利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报告期内新签合同额情况
本公司2011年一至三季度累计新签合同额人民币2,321.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3%。其中新签工程承包合同额人民币1,82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6%。
3.2.2 重大资产收购
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生的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交易对方或最终控制方 | 被收购资产 | 购买日 | 资产收购价格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资产收购定价原则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9.23%股权 | 2011/7/1 | 22,500 | 否 | 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 | 是 |
3.2.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A股募集资金,有序推进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拟投入A股募集资金 | 实际使用额 | 未按进度投入原因 |
阿富汗艾娜克铜矿项目 | 85,000.00 | 0 | 因矿区发现文物及土地征用和村庄搬迁拖期,影响了矿区基建剥离和建设。截至报告期末,阿方文物专家正在挖掘5、6、7号文物点,1、3号文物点挖掘固化工作已完毕,等待搬迁;阿富汗政府已完成土地权属调查工作,正在完善土地征用及村庄搬迁方案;本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推进项目进展。 |
瑞木镍红土矿项目 | 250,000.00 | 250,000.04* | 符合进度。 |
国家钢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基地 | 150,000.00 | 32,615.47 | 经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将原计划投入项目的人民币15亿元A股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7.5亿元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工程承包及研发所需设备的购置 | 500,000.00 | 159,231.89 | 资金实际使用未达计划。截至报告期末,设备购置已陆续展开。 |
陕西富平新建锻钢轧辊制造及提高热加工生产能力项目 | 64,300.00 | 64,300.00 | 符合进度。 |
唐山曹妃甸50万吨冷弯型钢及钢结构项目 | 44,000.00 | 44,044.1* | 符合进度。 |
中冶辽宁德龙钢管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ERW焊管项目 | 34,500.00 | 16,079.49 | 资金实际使用未达计划,前期土建施工因现场市政管线迁移影响进度。项目正在加紧推进,所有设备已安装完毕,目前正在进行调试。 |
辽宁鞍山精品钢结构制造基地(风电塔筒制造生产线)10万吨/年项目 | 48,200.00 | 0 | 经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该项目整体变更为“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浦东高行地块开发项目 | 58,800.00 | 58,800.00 | 符合进度。 |
重庆北部新区经开园鸳鸯旧城改造二期地块开发项目 | 50,000.00 | 39,763.48 | 符合进度。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 400,000.00 | 475,000.00 | 实际使用额包括“国家钢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基地”项目部分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7.5亿元。 |
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 151,097.24 | 151,097.24 | |
合计 | 1,835,897.24 | 1,290,931.71 |
注*:瑞木镍红土矿项目及唐山曹妃甸50万吨冷弯型钢及钢结构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拟投入金额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对国家钢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基地项目和辽宁鞍山精品钢结构制造基地(风电塔筒制造生产线)10万吨/年项目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项目报告期内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后的项目名称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项目拟投入金额 | 实际投入金额 | 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国家钢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基地项目 | 75,000.00 | 75,000.00 | 符合进度。 |
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辽宁鞍山精品钢结构制造基地(风电塔筒制造生产线)10万吨/年项目 | 48,200.00 | 0 | 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目前重型车间正在安装,办公楼正在结构施工,40MN多向模锻压机正在进行设备订货。 |
经本公司于2011年3月29日至3月3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7.75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已于 2011 年9月27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A 股募集资金专户(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9月29日发布的临时公告)。
3.2.4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2011年9月13日以个人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A股股票共计41.5万股,并自愿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所购股份自购买结束之日起锁定三年(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9月14日发布的临时公告)。
2、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本公司于2011年8月3日发行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期限365天,发行利率为5.71%,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8月4日全额到账;于2011年8月30日发行2011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期限366天,发行利率为5.78%,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8月31日全额到账(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8月5日、2011年9月2日发布的临时公告)。
3、本公司于2010年9月21日发布的《关于下属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中,披露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南京临江老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南京市下关区滨江江边路以西1号地块和3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价分别为人民币121.41亿元和人民币78.93亿元。截至报告期末,项目拆迁工作进展较为顺利,规划设计工作根据专家和政府意见正在进行进一步的深化整合,土地证分割办理工作积极推进,文物点设计深化工作研究稳步开展,整体策划、营销策划以及产业招商商洽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本公司A股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控股股东中冶集团承诺事项如下:
1、所持股份锁定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报告期内,中冶集团遵守了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
2、中冶恒通冷轧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冶恒通”)处置承诺:自本公司完成境内股票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转让所持中冶恒通股权等方式将其处置。
从2010年底开始,中冶恒通已全面停产,与本公司之间已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中冶集团正在抓紧对中冶恒通的资产处置,资产处置中形成的损失不会对本公司造成影响(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9月22日发布的临时公告)。
3、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报告期内,中冶集团遵守了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11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7元(含税)。2010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刊登在2011年8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派付2010年度H股末期股息公告于2011年7月14日刊登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已全部实施完毕。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鹤庭
2011年10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1-031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陈永宽董事、张钰明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在审阅议案材料后,两位董事以书面形式分别委托刘力董事、蒋龙生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批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在境内外公布上述定期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以A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批准以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A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本公司总部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有关具体情况参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的《关于以A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1-032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国中冶”)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以A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同意以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A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2、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A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是公司董事会应对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公司2011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0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1-033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A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本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本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A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本公司于201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A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上述事项。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A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公司A股募集资金净额的50%,与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存在影响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A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A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闲置A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本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A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是公司董事会应对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A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本公司A股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中国中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关于“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的规定;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A股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中国中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未超过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额的10%,无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中国中冶本次使用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8日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