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卞志航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陈富贵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林宜 |
公司负责人卞志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富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21,748,585.26 | 1,542,753,075.81 | -14.3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25,308,267.86 | 392,128,473.30 | 8.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768 | 1.63 | 8.4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2,902,391.96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719 | 不适用 | |
报告期(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467,143.25 | 136,326,958.76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57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6 | -0.188 | 15.4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57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6 | 29.62 | 增加2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8 | -9.84 | 增加18.3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00,957.66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18,459.0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1,675.31 | 基金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08,614.74 | |
按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分红款 | 8,848,746.90 | 收到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款 |
股权转让收益 | 173,363,522.16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66万股股份及福建省福日置业有限公司转让收益 |
支付的职工辞退补偿金 | -164,935.50 | |
所得税影响额 | -90,382.5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47,614.71 | |
合计 | 181,598,462.9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5,86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福建福日集团公司 | 93,224,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15,277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志英 | 2,600,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亚楼 | 1,40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平 | 1,262,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丽平 | 1,2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贵苏 | 1,245,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余意 | 96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华林 | 871,299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桂春 | 790,308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资产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比例 | 备注 |
应收账款 | 75,093,644.91 | 39,886,189.58 | 88.27% | 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400,574,128.82 | 304,283,796.91 | 31.64% | 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972,275.21 | 2,912,536.19 | -32.28% | 应收出口退税款退税速度增快退税完成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140,164,273.39 | 321,600,696.10 | -56.42% | 主要系转让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66万股股份及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440万股股份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32,188,117.67 | 51,919,448.03 | -38.00% | 主要系转让福建省福日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所致 |
固定资产 | 31,209,405.09 | 59,823,794.95 | -47.83% | |
无形资产 | 18,317,267.08 | 27,769,381.91 | -34.04% | |
短期借款 | 262,269,693.67 | 437,734,861.83 | -40.08% | 主要系短期借款到期归还所致 |
应付票据 | 77,920,000.00 | 134,189,373.58 | -41.93% | 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归还所致 |
应付账款 | 79,716,403.15 | 51,823,218.40 | 53.82% | 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362,699.60 | 1,888,664.17 | -80.80% | 主要系应纳所得税减少所致 |
应付利息 | 271,574.00 | 889,040.80 | -69.45% | 主要系短期借款减少相应计提应付利息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3,357,794.50 | 160,558,373.82 | -85.45% | 主要系归还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5567万元,以及确认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冲减应付款7730万元所致 |
长期借款 | 63,600,000.00 |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受让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的6,36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且借款期限变更为两年所致 | |
未分配利润 | -243,028,287.88 | -379,355,246.64 | 35.94% | 主要系转让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66万股股份,确认投资收益14123万元;转让福建省福日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确认投资收益3213万元,致使净利润大幅增加 |
损益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营业收入 | 1,536,944,033.83 | 998,868,093.45 | 53.87% | 主要系外贸业务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1,524,487,712.96 | 986,390,801.16 | 54.55% | |
销售费用 | 16,379,428.46 | 11,279,693.50 | 45.21% | 主要系外贸业务增加相应费用增加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2,040,129.75 | -5,765,300.73 | 64.61% | 主要系本期坏帐转回减少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1,675.31 | 3,546.87 | -711.11% | 主要系本期基金期末公允价值亏损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投资收益 | 187,401,764.35 | 7,809,072.29 | 2299.79% | 主要系转让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66万股股份,确认投资收益14123万元;转让福建省福日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确认投资收益3213万元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1,302,945.57 | 7,231,310.41 | -81.98% | 主要系本期无闽闽东定向增发对价损益458.5万元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1,392,143.64 | 640,052.06 | 117.50% | 主要系转让福建省福日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支付租户补偿金所致 |
利润总额 | 134,399,939.62 | -29,027,951.58 | 563.00% | 主要系转让所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66万股股份,确认投资收益14123万元;转让福建省福日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确认投资收益3213万元所致 |
净利润 | 134,256,044.54 | -29,027,951.58 | 562.5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6,326,958.76 | -27,555,157.69 | 594.74% | |
少数股东损益 | -2,070,914.22 | -1,472,793.89 | -40.61% | 子公司本期比上年同期亏损增加所致 |
现金流量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60,753,415.43 | 1,063,967,711.72 | 56.09% | 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4,598,229.22 | 83,219,393.93 | 97.79% | 主要系收到出口退税金额增加所致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950,839.32 | 178,259,633.49 | -89.37% | 主要系收到往来款减少所致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08,760,335.93 | 1,104,493,983.03 | 72.82% | 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870,855.99 | 24,137,680.49 | -34.25% | 主要系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歇业停产,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612,975.24 | 5,536,102.76 | 37.52% | 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相应税费增加所致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960,708.77 | 47,688,287.87 | 78.16% | 主要系还款增加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902,391.96 | 143,590,684.99 | -220.41% | 主要系购买商品支付现金及还款增加所致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848,746.90 | 2,166,473.90 | 308.44% | 主要系收到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款所致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61,810.00 | 160,560.00 | 748.16% | 主要系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现金增加所致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79,757,866.31 | 0.00 | 主要系本期收到福建省福日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款所致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0,554,200.00 | 0.00 | 主要系收到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17628万元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7427.42万元所致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497,765.54 | 404,758.00 | 4964.20% | 主要系子公司补交土地出让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0,024,857.67 | 1,922,275.90 | 16548.23% | 主要系收到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17628万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7427.42万元以及福建省福日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款7975.79万元所致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00.00 | 1,830,000.00 | -91.80% | 主要系本期支付融资顾问费减少所致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 -21,953.45 | 90,099.50 | -124.37% | 主要系汇率变动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788,603.99 | -14,774,946.44 | 186.56% | 主要系本期收到股权转让款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重大诉讼事项
1、与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代购国库券债权纠纷案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榕经初字第332号民事判决书及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榕执申字第 197 号、197-3 号民事裁定书,继续对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尚欠本公司的代购国库券债权2,579.84 万元人民币进行追讨。此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将被执行人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839,756 股的股权和在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94,753股的股权及其未取走的分红折抵给本公司,有关折抵手续已办理完成。2007年底,公司申请将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拥有的债权共计1,636.36平方米的房产进行拍卖,于2008年3月收回欠款7,805,974元。公司目前正在继续查找可执行财产,剩余欠款正在继续追讨过程中。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短期财务状况影响不大,公司已对上述尚未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照会计政策全额计提了坏帐准备。
2、与常州江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案
公司于2006年7月10日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常州江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要求判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6,553,336.81元。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6月6日作出(2006)榕民初字第3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常州江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公司经济损失4,949,177.78元。由于对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持有异议,本公司依法向二审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后,为了尽快进入执行程序,避免损失扩大,在二审阶段,本公司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回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8日作出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终审裁定。公司于2007年10月26日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截止本报告期末,常州江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的执行案件仍在执行中,本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全额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
二、其他重大事项
1、本公司向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66万股股份,交易金额为15,158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按交易合同约定已全额收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并已办理完成了股权过户手续,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已全部完成。
2、本公司向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4,404,850股股份,交易金额为1.7628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按交易合同约定已全额收到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并已办理完成了股权过户手续,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已全部完成。
3、本公司向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持有的福建省福日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为7,98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按交易合同约定已全额收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并已办理完成了股权过户手续,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已全部完成。
4、2010年4月29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闽证监立通字(1002)号《立案调查通知书》,因本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决定对本公司立案调查。截止报告期末,相关调查尚无结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因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卞志航
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