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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3 公司董事长顾海鸥先生、总经理高振坤先生、总会计师冯智梅女士及财务部部长吕晓洁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6,261,582,051.675,489,318,191.2014.07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3,410,932,676.163,257,068,944.284.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6202.5014.7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8,511,841.63-11.5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368-11.54
     报告期(7-9月)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7-9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415,195.92345,279,048.3219.57
    基本每股收益0.0660.26517.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0.0660.264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69.89上升0.2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59.86上升0.28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737,528.7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697,327.7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4,124.0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133,753.42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2,117,676.45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311,999.72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613,421.50
    合计1,192,255.2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名)151,934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19,308,540人民币普通股
    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2,999,972人民币普通股
    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8,773,457人民币普通股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4,691,945人民币普通股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624,378人民币普通股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浦江之星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4,032,922人民币普通股
    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535,077人民币普通股
    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3,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指标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幅度%
    应收票据193,473,200.7684,718,309.29128.37
    在建工程54,448,532.154,250,641.741,180.95
    短期借款231,000,000.00173,000,000.0033.53
    应付账款859,614,994.93563,355,956.6052.59
    应付职工薪酬85,976,701.1148,298,368.0478.01
    应付股利110,213,521.601,825,783.505,936.51
    其他非流动负债70,867,162.0848,134,214.9247.23
    股本1,302,065,695.00520,826,278.00150.00
    资本公积269,771,285.42790,597,563.42-65.88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上年同期增减幅度%
    资产减值损失16,039,373.765,761,847.84178.37
    营业外支出1,149,472.291,893,288.20-39.2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上年同期增减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8,511,841.63541,083,766.28-11.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67,332.86-14,235,303.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401,408.29-119,563,194.30-

    说明:

    (1)应收票据比期初增长128.37%,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而尚未支付或尚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在建工程比期初增长1180.95%,主要是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厂房建设等工程项目增加所致。

    (3)短期借款比期初增长33.53%,主要是报告期末本公司之子公司短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4)应付账款比期初增长52.59%,主要是报告期内采购货物应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增长78.01%,主要是报告期末尚未支付的工资奖金增加所致。

    (6)应付股利比期初大幅增长,主要是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宣告发放2010年度股利部分尚未实施所致。

    (7)其他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增长47.23%,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8)股本比期初增长150%,是由于报告期本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派发红股所致。

    (9)资本公积比期初下降65.88%,是由于报告期本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178.37%,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提取的存货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39.29%,主要是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1.56%,主要是报告期内采购货物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收回理财产品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短期借款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以相关资产对北京同仁堂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资。目前,该项投资相关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名称承诺事项承诺履行情况备注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同仁堂股份于2008年11月30日限售期满,于2008年12月1日起,自愿锁定三年至2011年11月30日。若在承诺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锁定股份数量也作相应调整。严格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于2011年7月6日披露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除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外的流通股股东现金红利已于7月18日发放完毕。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1-01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11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海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购买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药前处理基地的议案

    为满足市场对于公司产品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工业生产链条,公司拟以评估基准日2011年8月31日的评估价格9637.84万元为交易价格,购买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药前处理基地。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北京市国资委对《资产评估报告》的批复。本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讨论审议通过,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核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时三名关联董事殷顺海先生、梅群先生和丁永玲女士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审核同意,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交易内容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8票(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85 股票简称:同仁堂 编号:临2011-011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购买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药前处理基地。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殷顺海先生、梅群先生、丁永玲女士回避表决。

    ●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解决公司药品生产过程中中药前处理环节的产能不足问题。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中药材前处理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促进公司生产效率进一步提高。

    1、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购买中药前处理基地。

    同仁堂集团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5.24%的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关联董事殷顺海先生、梅群先生、丁永玲女士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公司向同仁堂集团购买中药前处理基地。

    2、关联双方情况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17日,为国有独资公司。同仁堂集团注册资本为23,544万元,其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及投资管理;加工、制造中成药及中药饮片;销售中药材、中成药及中药饮片;货物储运、药膳餐饮(仅限分公司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截至2010年末公司经审计数据,总资产967,931万元,净资产563,959万元,实现销售收入768,192万元,净利润83,840万元。

    本公司为1997年6月由同仁堂集团独家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52,082.63万元,为制造、加工、销售中成药的专业公司,年产中成药400余种,主要产品有乌鸡白凤丸、牛黄清心丸、安宫牛黄丸、大活络丸等。截至2010年末公司经审计数据,总资产548,931.82万元,净资产325,706.89万元,实现销售收入382,444.61万元,净利润34,323.36万元。

    3、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拟购买的中药前处理基地,位于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总建筑面积为38,915.30平方米,新建厂房、质量检测控制中心及附属设施全部依照GMP标准设计,设计生产规模为药材前处理每年500万公斤,精制饮片每年100万公斤。该基地于2010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基地主体工程项目已经完工,预计2011年内竣工。

    4、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拟购买同仁堂集团中药前处理基地,以完善自身工业生产链条。

    本次交易拟以该中药前处理基地2011年8月31日评估价值作为交易价格。根据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于该中药前处理基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其2011年8月31日的评估价格为9,637.84万元。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北京市国资委对《资产评估报告》的批复。

    5、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秉承同仁堂“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古训,坚持生产品质上乘的中成药服务社会大众,而中药原材料的前处理也一直是同仁堂产品的特色。随着公司近几年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市场对于公司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销售规模日益扩大,这对公司的生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应的,中药前处理环节产能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发展。为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向同仁堂集团购买其在建的中药前处理基地。该中药前处理基地正式投入使用后,将大幅提升本公司中药前处理能力,优化工业生产链条,进一步促进生产效率的提升。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无不良影响。

    6、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王连洲先生、高学敏先生、詹原竞先生、孙燕红女士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7、备查文件

    ①经董事签字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②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③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1-012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审议讨论,以全票赞成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2、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1-9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购买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药前处理基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内容公平、合理,有助于完善公司工业生产链条和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