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吴耀文 | 董事 | 工作原因 | 何文波董事长 |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董事长何文波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副总经理陈缨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财务部副部长李琦强 |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何文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陈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部副部长李琦强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比上年度期末 增减(%) | |
总资产(百万元) | 235,007 | 216,065 | 8.7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百万元) | 105,803 | 104,746 | 1.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04 | 5.98 | 1.0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百万元) | 5,758 | -59.0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3 | -59.09 | |
报告期 (7-9月) | 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 1,242 | 6,321 | -51.3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36 | -51.3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35 | -55.5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36 | -51.3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1 | 6.02 | 下降1.3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0 | 5.88 | 下降1.4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7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4 |
所得税影响额 | -5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 |
合计 | 15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16,34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 12,973,517,490 | 人民币普通股 |
如皋长荣矿石仓储有限公司 | 70,185,347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家港保税区千兴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 63,419,861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家港保税区立信投资有限公司 | 58,626,601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2,275,729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家港保税区日祥贸易有限公司 | 51,612,77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0,418,13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45,003,555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家港市虹达运输有限公司 | 41,914,158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家港保税区荣润贸易有限公司 | 40,900,194 | 人民币普通股 |
注:2011年9月27日,宝钢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20,000,049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1%。本次增持前,宝钢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953,517,441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73.97%,增持后宝钢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2,973,517,49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74.08%。
宝钢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宝钢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三季度,国际金融市场持续动荡,国内宏观政策面继续收紧、经济增速环比回落。国内汽车、机械等主要下游用钢行业的需求复苏缓慢;受新开工项目减少影响,长材需求有所减弱;尽管存在限电因素,但国内粗钢产量仍维持高位运行。国内钢材价格延续二季度以来的振荡走势,其中板材冷热轧产品价格强弱分化、长材价格出现松动;同期,主要钢铁原料价格仍维持高位。钢铁行业整体盈利环比二季度大幅下滑,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尤其是板材制造企业继续面临较大的成本和盈利压力。
受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影响,公司三季度盈利水平有所下降。公司三季度实现铁产量603.1万吨,钢产量679.4万吨,销售钢铁产品661.1万吨;实现营业收入561.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9.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4.4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5.3亿元;前三季度累计实现利润总额82.3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5.8亿元。
四季度,国内宏观环境和钢材市场仍不容乐观,公司内部年、定修集中也将对生产组织和产量规模带来影响。矿石季度长协价格明显下降,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现金流和库存控制,降低经营风险,并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落实内部挖潜增效措施,确保经营业绩的稳定。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与2010年3季度相比: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0.4亿元,增幅37%,主要是上海地区自2011年起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
财务费用减少1.2亿元,降幅164%,主要是3季度美元融资规模同比增加,且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幅度较去年同期增加,影响汇兑收益同比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减少1.4亿元,主要是3季度冲回存货跌价准备1亿元,去年同期冲回存货跌价准备0.1亿元。
投资收益增加0.6亿元,增幅153%,主要是由于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
所得税费用减少2.5亿元,降幅73%,主要由于利润总额同比减少所致。
与2010年1-3季度累计相比: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较去年同期减少83.2亿元,剔除财务公司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56.1亿元,较去年同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126.0亿元减少70.0亿元。主要原因如下:
①净利润同比下降,减少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41.7亿元;
②折旧及摊销较去年同期下降1.1亿元,减少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
③财务费用等其他项目减少流量4.0亿元,去年同期为增加3.0亿元,两年同比减少流量7.0亿元,主要是财务费用大幅减少7.2亿元所致;
④存货较年初增加63.9亿元,去年同期增加68.3亿元,两年同比增加流量4.4亿元;
⑤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减少流量42.3亿元,去年同期为减少流量17.8亿元,两年同比减少流量24.6亿元。
2011年1-3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6.8亿元,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98.5亿元,资产减值准备及其他项目-2.7亿元,经营应得现金162.5亿元。受存货占用上升63.9亿元,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66.0亿元,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24.9亿元影响,实现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57.6亿元。
受原燃料采购价格上升、出口增加和四季度集中年修等影响,存货资金占用有所上升;受宏观调控,银根紧缩影响,应收客户银票较年初有所增加,同时,受销售规模和出口增加影响,国内授信应收账款和国外信用证、信用保险项下应收账款均较年初有所增加,风险受控;受原燃料采购价格上升影响,经营性应付同比有所增加。
公司将继续采取系统优化措施,加快存货周转;严格授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科学设定付款周期,发挥资金优势等营运资金管理措施,强化现金流量管理。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96.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流出5.8亿元。剔除财务公司影响,2011年1-9月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92.4亿元,较去年同期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92.6亿元减少流出0.2亿元。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72.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流入83.1亿元。剔除财务公司影响,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65.5亿元,较去年同期净流出5.8亿元增加流入71.3亿元。其中:分配股利和偿付利息支付65.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1.8亿元流出;净借款增加128.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3.3亿元流入,主要受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影响,公司盈利水平有所下降,且受市场资金和信贷紧缩以及公司营业收入上升等影响,经营性应收款项有所上升,考虑美元融资利率低于人民币无风险运作利率,为备付年末长期应付款及2012年上半年中期票据到期还款,公司采用了逐步增持美元债务并相应运作结构性存款备付资金的策略。
与2010年末相比:
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1.9亿元,降幅63%,主要是财务公司处置债券及基金投资和股份法人利率掉期平盘所致。
应收票据增加34.4亿元,增幅44%,主要是因客观市场银根紧缩和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情况下,收取社会用户的银票较年初增加所致。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增加12.0亿元,主要由于财务公司开展逆回购债券业务增加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9.3亿元,增幅74%,主要是股票和债券投资增加。
在建工程增加38.4亿元,增幅39.3%,主要是梅钢、烟宝等工程项目增加投资。
短期借款增加101.8亿元,增幅43%,主要是随着存货上升及应收银票增加等影响,公司存在一定资金缺口,且在目前信贷紧缩形势下,需为年末长期应付款项偿还备付一定货币资金。考虑美元融资成本低于人民币资金运作收益,且人民币兑美元依然处于升值通道,公司主要通过扩大美元短期融资等方式解决资金缺口并备付资金。
拆入资金增加3.4亿元,主要由于财务公司同业拆入资金增加。
应交税费减少18.1亿元,降幅161%,主要原因是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销售价格下降等原因导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少。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31.5亿元,增幅89%,主要是公司持有的外币贷款从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宝钢集团在公司成立时做出两项承诺:
(1)宝钢集团承诺,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规章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非控股股东的合法利益。
(2)宝钢集团承诺,将不会直接参与任何对公司有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或直接持有对公司有竞争的业务、活动或实体的权益。但宝钢集团可以持有公司股份并继续经营、发展现有业务(包括与公司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宝钢集团承诺,宝钢集团或其子公司欲进行与公司的业务可能产生竞争的新业务、投资和研究时,公司将有优先发展权和项目的优先收购权。
上述承诺在下列情况下有效:A、公司在香港结算与交易所有限公司及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B、宝钢集团持有公司不少于30%的已发行股份。
此外,宝钢集团于2001年6月13日和2002年9月6日进一步向公司做出如下承诺,即在公司收购宝钢集团的部分三期工程资产和剩余的资产后,上述两项承诺仍然有效。
上述承诺见2001年6月21日和2002年9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宝钢集团在增发招股意见书中的承诺:
(1)对于集团公司现在持有的可能会对宝钢股份产生同业竞争的资产和业务,宝钢股份有权选择适当的时机向集团公司收购。
(2)对于任何集团公司将来获得的从事与宝钢股份同类业务的商业机会,集团公司应将该等机会让于宝钢股份,只有在宝钢股份放弃该等商业机会后,集团公司才会进行投资。
(3)本公司将在本次收购完成后,与相应的土地一起办理该等房屋的产权证书,集团公司承诺将尽力予以协助。
上述承诺见2005年4月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宝钢集团关于罗泾土地的承诺:
宝钢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宝钢集团上海浦东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称浦钢公司)拟出售其拥有的罗泾在建工程及相关固定资产(以下称"罗泾项目相关资产"),本公司拟收购罗泾项目相关资产。罗泾项目相关资产共占用土地322.8万平方米(以下称"罗泾项目用地")。就罗泾项目用地,浦钢公司已支付了一定的前期费用,但尚未支付土地出让金。如本公司收购罗泾项目相关资产,本公司需要承担未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并补偿浦钢公司截至罗泾项目相关资产评估基准日(即2007年9月30日)已支付的前期费用。经初步估算,该等费用合计约人民币28亿元。宝钢集团承诺:
(1)如本公司收购罗泾项目相关资产,宝钢集团和/或浦钢公司将积极配合本公司完成罗泾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手续,并根据本公司的合理要求给予相应的协助。
(2)如上述的合计费用实际发生金额超过人民币28亿元,超过部分由宝钢集团和/或浦钢公司承担,并将及时、足额支付给本公司和/或相关政府机关(视具体情况)。
上述承诺见2007年12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关于宝钢股份2005年增发涉及土地的补充承诺:
就规划变更土地和差额面积,宝钢集团于2008年4月11日向本公司出具了书面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就因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变更导致的暂停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原划拨土地,对宝钢股份在未来可能因停止使用该等规划变更土地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变更土地的收购价款及其利息、搬迁费用、停产损失),宝钢集团将在经济损失实际发生后30天内给予及时足额补偿。
在宝钢股份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变更土地的出让手续,或以目前宝钢股份使用规划变更土地的方式继续使用规划变更土地时,宝钢集团将尽最大努力提供协助。
上述承诺见2008年6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5、公司于2005年增发时做出的关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承诺:
(1)对于本公司拟用增发50亿新股所募资金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收购资产中涉及的国有划拨土地23宗和"空转地"14宗,本公司将在收购完成后办理该等国有划拨土地变更为国有出让土地及"空转地"变为没有权利限制的国有出让土地的手续;
(2)公司及本公司在收购完成后控制的各关联公司将积极与相关的房地产管理部门配合,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办理完毕上述国有划拨土地、"空转地"及尚未办理权证手续的国有出让土地的国土出让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将该等土地的使用权人登记在本公司或本公司在收购完成后控制的关联公司名下。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办理2005年增发收购涉及的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原约58.1万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以下简称"规划变更土地")的出让手续,主要原因为上海市规划变更,该等土地的规划用途已被调整为"生态片林",目前尚未按照工业用途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有关土地或规划管理部门发出的要求公司停止按照目前对该等土地的使用方式使用该等土地的通知,并且,该等土地上的建筑设施主要为本公司特钢事业部银亮厂和制氧厂厂房,并非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关键性厂房。
6、宝钢集团关于德盛镍业项目的承诺:
宝钢集团于2010年12月16日向本公司发来《关于德盛镍业项目的征询函》和《关于德盛镍业项目的承诺函》,征询本公司是否愿意投资德盛镍业项目。本公司同意由宝钢集团投资德盛镍业项目,但保留未来对该项目的择机收购权。宝钢集团承诺:今后在本公司提出收购要求时,将以独立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价为基础,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将持有的德盛镍业股权转让给本公司。
上述承诺在下列情况下有效:(1)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及(2)宝钢集团持有贵公司不少于30%的已发行股份。
上述承诺见2010年12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宝钢集团关于湛江钢铁项目的承诺:
2011年4月7日,宝钢集团向本公司发来《关于湛江钢铁项目的征询函》和《关于湛江钢铁项目的承诺函》,征询本公司是否愿意投资湛江钢铁项目,并承诺如本公司决定放弃该商业机会,则今后在本公司提出收购要求时,将以独立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价为基础,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将持有的湛江钢铁股权或资产转让给本公司。
上述承诺在下列情况下有效:(1)贵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及(2)宝钢集团持有贵公司不少于30%的已发行股份。
上述承诺见2011年4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在报告期内,宝钢集团及公司均没有违反以上任何一项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
3.5.1 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39号文核准,本公司已于2008年6月20日,按票面金额 (100元/张)平价公开发行了100亿元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期限为6年,票面利率为0.80%。2008年6月30日,分离交易可转债分拆为1亿张(100亿元)公司债券和16亿份认股权证。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8]81号文核准,公司100亿元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公司债券于2008年7月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08宝钢债”,债券代码“126016”,上市起止日期为2008年7月4日至2014年6月19日,兑付日期为到期日2014年6月19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权字[2008] 11号文核准,分离交易可转债持有人获派的16亿份认股权证于2008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认股权证简称“宝钢CWB1”,交易代码为“580024”,权证存续期为2008年7月4日至2010年7月3日,行权期为2010年6月28日至2010年7月3日中的交易日(行权期间权证停止交易)。
截至2010年7月2日收市时,“宝钢CWB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已结束。此次共计113,785 份“宝钢CWB1”认股权证成功行权,增加本公司股份48,088股,权证募集资金总额567,438.40元,已按招股说明书使用。
自2010年7月7日起,“宝钢CWB1”认股权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予以摘牌。
3.5.2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9,893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690,577,000 | 16.91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449,378,000 | 14.49 |
全国社保基金三零五组合 | 499,158,000 | 4.99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 480,000,000 | 4.8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7,653,000 | 4.28 |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388,749,000 | 3.89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得意理财债券、基金账户 | 384,108,000 | 3.84 |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83,936,000 | 3.84 |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77,073,000 | 3.7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5,000,000 | 3.55 |
3.5.3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元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 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 调整说明 |
2009年6月15日 | 12.16 | 2009年6月15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股票分红除息 |
2010年5月24日 | 11.80 | 2010年5月24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股票分红除息 |
3.5.4担保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的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及信用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3.5.5报告期末,公司法人资产负债率为48.7%,资本结构稳健。未来年度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结合债务融资偿还到期债券。
3.6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文波
201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25
债券代码:126016 债券简称:08宝钢债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并于2011年10月28日于上海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吴耀文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何文波董事长代为出席表决。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何文波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听取了《梅钢竞争力分析》等3项报告,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2011年三季度末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11年三季度末坏账准备余额43,468.2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65,404.67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4,740.87万元。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批准《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批准《关于规避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26
债券代码:126016 债券简称:08宝钢债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1年10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并于2011年10月28日于上海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张丕军及朱可炳监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分别委托林鞍监事及周桂泉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李黎主席主持,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11年三季度末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二、关于审议董事会“2011年第3季度报告”的提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第3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未发现公司2011年第3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违反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认为公司2011年第3季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报告所包含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1年第3季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三、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收购宝钢金属汽车零部件板块事宜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四、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规避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会前,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11年第3季度报告等议案。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上述议案时履行了忠实和勤勉义务,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