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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李良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彭煤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朱云英

    公司负责人李良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云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179,440,931.742,227,567,226.34-2.1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746,701,253.56691,101,410.928.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77342.56698.04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989,060.08-103.3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111-103.36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8,261,139.7642,957,918.66208.1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500.1596208.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720.1570197.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500.1596195.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976.03增加7.6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55.93增加8.28个百分点

    注: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是指2011年7-9月期间相关财务指标与2010年7-9月期间相关财务指标的比较情况。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23,057.0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41,614.18
    债务重组损益31,760.8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89,111.24
    所得税影响额-152,891.8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0,017.22
    合计692,634.19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4,44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136,115,970人民币普通股136,115,97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851,193人民币普通股4,851,193
    UBS AG3,134,660人民币普通股3,134,660
    方勇全1,790,451人民币普通股1,790,451
    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TRUST1,602,821人民币普通股1,602,821
    吴昕1,361,000人民币普通股1,361,000
    林洞渲1,224,180人民币普通股1,224,180
    张华850,000人民币普通股850,000
    孙明华682,940人民币普通股682,940
    李仁儿652,583人民币普通股652,583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较上年度期末发生较大变化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1年9月30日2010年12月31日增减比例(%)
    货币资金10,447.5422,265.90-53.08
    其他应收款3,487.442,502.8539.34
    在建工程14,332.0021,649.89-33.80
    应付票据2,375.6921.7010,847.89
    应交税费6,156.634,385.6240.38
    应付股利88.041,741.48-94.94
    其他应付款12,124.1220,955.31-42.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287.5011,587.50-54.37
    专项储备1,270.486.2920,114.30
    少数股东权益-189.43504.56-137.54

    注: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0,447.54万元,比年初22,265.90万元减少11,818.36万元,下降幅度为53.08%,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偿还了控股股东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短期拆借资金9,100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3,487.44万元,比年初2,502.85万元增加984.59万元,增加幅度为39.34%,主要原因是浮玻厂新二线基建税金暂挂增加653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14,332.00万元,比年初21,649.89万元减少7,317.90万元,降幅为33.80%。主要原因是玻璃二线项目生产线等资产报告期转增固定资产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2,375.69万元,比年初21.70万元增加2,353.99万元,增加幅度为10,847.8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物资采购使用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增加。

    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6,156.63万元,比年初4,385.62万元增加1,771.01万元,增加幅度为40.38%,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提高,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股利余额88.04万元,比年初1,741.48万元减少1,653.45万元,下降幅度为94.9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曲江公司向其股东丰城矿务局支付了股利款1,653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12,124.12万元,比年初20,955.31万元下降8,831.19万元,降幅为42.1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向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偿还了短期拆借资金9,100万元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5,287.50万元,比年初11,587.50万元下降6,300.00万元,降幅为54.37%,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公司偿还了到期长期借款8,800万元;二是报告期新增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500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专项储备余额1,270.48万元,比年初6.29万元增加1,264.19万元,增加幅度为20,114.30%。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公司按规定计提了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1,042万元);二是公司煤矿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计提以及投入使用尚未结算完毕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余额-189.43万元,比年初504.56万元减少693.99万元,降幅为137.54%,主要原因报告期曲江公司实施股利分配,减少了丰城矿务局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2、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幅度变动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1年1~9月2010年1~9月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102,978.5484,675.6421.62
    营业成本72,428.1258,525.2223.76
    营业税金及附加1,110.44786.3941.21
    资产减值损失827.453,077.56-73.11
    投资收益-16.42199.67-108.22
    营业利润9,306.424,863.1191.37
    营业外收入184.15767.78-76.02
    营业外支出95.59503.73-81.02
    利润总额9,394.975,127.1683.24
    所得税费用4,792.823,140.4752.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95.792,097.24104.83

    注: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978.54万元,比同期84,675.64万元增加18,302.90万元,增长幅度为21.62%。主要原因,一是曲江公司报告期通过精心组织和科学指挥,加大安全投入,创新安全管理,理顺生产环节,加强现场管理,努力克服了综采工作面脱节、地质条件复杂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安全生产取得了较好成绩,原煤及商品煤产量均有所增加,加上报告期煤炭价格的稳定增长,公司煤炭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2,315万元;二是浮玻二线2011年3月份正式生产后,浮法玻璃产品产销量提高幅度较大,尽管价格下滑,营业收入同比仍增加10,083万元;三是玻璃深加工业务报告期销量减少10.77万平方米,营业收入减少735万元;四是客车业务报告期销量减少24台,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21万元;五是水煤浆公司于2010年4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燃料加工业务反映主营业务收入报表数比较减少4,472万元(由于玻璃市场需求下降以及营销措施调整不到位等原因,上半年燃料加工业务产品改性合成炭粉销量同比下降达4.57万吨,主营业务收入仅完成4,695万元,实际同口径比较减少8,531万元)。

    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72,428.12万元,比同期58,525.22万元增加13,902.90万元,增长幅度为23.76%。主要原因,一是曲江公司由于商品煤销量增加、新增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费(1,042万元)、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以及同比增加一个综采面的接替材料投入较大以及新材料、防灭火材料及支护材料投入增加、岗薪工资调资翘尾增支、计提养老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增加等因素影响,煤炭产品成本上升幅度较大,营业成本同比增加6,750万元;二是浮法玻璃业务营业成本同比增加13,378万元,其中由于纯碱、重油及干粉等主要材料涨价等因素影响,营业成本增加2,050万元,由于销量比去年同期累计增加202万重量箱, 营业成本增加11,329万元;三是受销量下降的影响,玻璃深加工业务营业成本同比减少1356万元;四是受销量下降等因素影响,客车业务营业成本同比减少348万元;五是因销量下降的影响,燃料加工业务主营业务成本减少4,888万元(上半年实际同口径比较减少8,608万元)。

    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1,110.44万元,比同期786.39万元增加324.05万元,增幅为41.2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流转税增加,按规定计提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相应增加所致。

    报告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827.45万元,比同期3,077.56万元下降2,250.11万元,降幅为73.11%,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期末资产状况对玻璃深加工生产线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727.64万元。

    投资收益-16.42万元,比同期199.67万元减少216.09万元,降幅108.22%。主要原因,一是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报告期实现投资收益-16万元,同比减少96万元;二是同期收到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单位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红利款120万元。

    报告期营业外收入184.15万元,比同期767.78万元减少583.63万元,降幅为76.02%。主要原因是同期安源客车获得混合动力专项资金补助及玻璃深加工获得江西省省级节能专项补助资金所致。

    报告期营业外支出95.59万元,比同期503.73万元减少408.14万元,降幅为81.0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临时下岗培训人员费用核算口径调整所致(列入管理费用核算)。

    报告期所得税费用4,792.82万元,比同期3,140.47万元增加1,652.35万元,增幅为52.6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煤炭业务利润总额大幅增长,按规定计提的企业所得税相应增加所致。

    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增加。其中: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9,394.97万元,比同期5,127.16万元增加4,267.81万元,增幅为83.24%;报告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95.79万元,比同期2,097.24万元增利2,198.55万元,增幅为104.83%。主要是煤炭业务增利5,438万元,玻璃业务增加亏损1,564万元,其中浮法玻璃增亏3,771万元、玻璃深加工减亏2,420万元、燃料加工业务增亏229万元,客车业务增加亏损92万元所致,公司本部及合并抵销减利1,583万元。

    3、现金流量表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幅度变动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1年1~9月2010年1~9月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8.918,858.82-103.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83.56-8,859.2359.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25.94-2,033.19-314.42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8.91万元,比上年同期8,858.82万元减少9,157.72万元,降幅为103.37%,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7,931万元;二是为积极应对经营环境的变化和缓解资金紧张局面,报告期公司本年采购材料较多采用了承兑汇票或短期赊购的方式,减少现金支出1,244万元;三是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及支付给职工的薪酬等增加6,344万元;四是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净支出同比增加11,960.95万元,其中报告期公司偿付了对控股股东江西省煤集团公司的短期拆借款9,100万元。

    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83.56万元,比上年同期-8,859.23万元净减支5,275.67万元,幅度为59.5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浮玻二线搬迁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预付款减少。

    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25.94万元,比上年同期-2,033.19万元减少6,392.76万元,降幅为314.42%,主要原因是国家调整货币政策,银根紧缩,公司融资难度加大,报告期各项借款增加净额比同期减少6,520万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

    为切实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改善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确保安源股份平稳、持续发展,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煤集团")的帮助和支持下,自2010年7月23日起,公司正式启动了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了股票停牌。

    (1)重大资产重组主要内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分为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两部分,一是安源股份将其持有的安源玻璃100%股权、安源客车68.18%股权以及拥有的截至2010年7月31日应收安源客车债权、应收安源玻璃债权,与江煤集团持有的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50.08%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二是安源股份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江煤集团持有的江西煤业50.08%股权与安源股份资产置换后的差额部分以及北京中弘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矿业")、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持有的江西煤业合计49.92%的股权。

    经审计、评估以及交易双方认定,安源股份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作价为760,690,097.47元;安源股份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作价为3,386,138,683.57元扣除760,690,097.47元的部分;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1.63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225,747,941股。

    (2)重大重组工作进程

    2010年8月30日,公司召开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首次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事宜,并于2010年8月31日披露了《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司临2010-025号公告),公司股票于2010年8月31日复牌。

    在本次重组的审计、评估等事宜完成后,相关资产的评估结果已报经江西省国资委备案;公司与江煤集团、中弘矿业、中国华融以及中国信达签署重组相关协议。

    201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正式方案及相关事宜,并于2011年1月12日披露了《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司临2011-002号、2011-003、2011-004号公告)。

    2011年1月20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获得江西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赣国资产权[2011]37号文)同意(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江西省国资委同意的公告》[临2011-010号公告])。

    2011年1月27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并及时披露了《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次日刊登的公司临2011-011号公告)。

    2011年1月28日,公司将重大资产重组核准申请材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11年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出具110159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以下简称"补正通知书"),要求公司在收到上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有关补正材料和说明。

    2011年3月25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有关补正材料和说明。

    2011年3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110159号),对我公司提交的《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收到该受理通知后,公司及时披露了《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受理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司临2011-016号公告)。

    2011年5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110159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11年6月27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上述反馈意见通知书的书面回复。

    目前,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程序正在履行当中。

    2、萍乡客车厂退城进郊及土地处置事宜

    报告期末,萍乡客车厂老厂区土地使用权处置事宜仍未完成。

    3、北京房产出售事宜

    报告期末,公司北京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绿波国际公寓7号楼三层的301~320号房产的处置事宜仍未完成。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承诺内容

    2006年,公司原股东丰城矿务局、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煤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后改名为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景泰公司(已并入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在收购安源股份时,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作出承诺如下:如果安源股份客车产业、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业在2008年合计未能实现盈利,实际控制人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已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将按照沿沟煤矿、宜萍煤矿、丰龙煤矿顺序在3年内逐步置入安源股份。公司客车产业、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业由于基础薄弱,资产运营质量不高、市场适应能力不强和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2008年亏损严重。

    2、履行情况

    自2008年起,公司已按规定与控股股东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积极沟通,努力推进相关承诺的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对此高度重视,正在积极落实此承诺的具体履行方式,以切实提高安源股份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持续、平稳发展。

    3、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1)上述三家煤矿资产的置入最后期限为2011年12月31日,目前尚未到期;同时,上述煤矿资产中沿沟煤矿改扩建后尚未达产,宜萍煤矿、丰龙煤矿尚处于基本建设阶段,目前置入上市公司的时机暂不成熟。

    (2)承诺优化及履行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江煤集团对保障安源股份平稳、可持续发展和切实维护安源股份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等工作一贯来非常重视,基于安源股份目前产业发展不均衡,盈利状况不稳定的经营现状以及上述三家煤矿的运营情况,为切实帮助安源股份提高核心竞争力、改善盈利能力,同时进一步优化履行2006年安源股份资产重组的收购承诺,江煤集团积极筹划并推进了针对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包括重大资产置换以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提出了与中弘矿业、中国华融、中国信达共同将拥有的江西煤业整体权益注入安源股份,实现江煤集团煤炭业务整体上市的方案。该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1年1月12日披露的《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当日刊登的公司临2011-003号、2011-004号公告。

    该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事宜及进展状况详见本报告§3.重要事项之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之1.重大资产重组说明。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内容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4)若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实施情况。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良仕

    201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