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理财事项公告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 ST华源 ST华源B 编号:临2011-030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事项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理财计划协议书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理财计划协议书的议案》,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购买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20%的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得从事高风险理财和金融衍生品等业务。现将公司委托理财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11 年10月2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兴业银行人民币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
金额:人民币4亿元。
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人民币保本常规机构理财计划
起止期限:2011 年10月26日至2011 年11月25日。
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4.5%。
2、2011 年10月2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购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定向(DG2011269)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协议。
金额:人民币1亿元。
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定向(DG2011269)人民币理财产品
起止期限:2011 年10月26日至2011 年11月14日。
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4.1%。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仅限于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并能够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合理收益。截止本公告,公司无其他未履行完毕的委托理财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