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承诺减持股票条件的公告
关于股东承诺减持股票条件的公告
2011-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1-临04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承诺减持股票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持有公司93,600,000股股份、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0,679,680股股份、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941,136股股份、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302,400股股份、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302,400股股份,上述五大股东于2011年11月1日分别就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相关事项,一致承诺自2011年11月1日起十八个月内,不以低于10.99元/股的价格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