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松德股份 编号:2011-050
松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松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于 2011 年 2 月 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聘请的保荐机构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第一创业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14 年 12 月 31日止,保荐代表人为刘达宗先生、张敏先生。
2011年11月1日,公司收到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摩根”)《关于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函》。第一创业与 J.P. Morgan Broking (Hong Kong) Limited 共同投资设立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在一创摩根正式成立后,第一创业须将其投资银行相关业务转让给一创摩根。公司已经与第一创业签署了《转让确认书》,约定在一创摩根取得了保荐机构资格后,公司原与第一创业签署的相关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由一创摩根享有和承继。
2011 年 9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80 号《关于核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资格的批复》”文件核准,一创摩根取得保荐机构资格。根据《转让确认书》的约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权利及义务由一创摩根享有和承继,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第一创业变更为一创摩根。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不变,持续督导期限不变。
备查文件:
1、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转让确认书》;
2、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函》;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580 号。
特此公告!
松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