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信雅达 证券代码:600571 编号:临2011-023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11年11月1日在公司六楼大会议室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的规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因耿俊岭董事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受益人,故耿俊岭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其余8 名董事参与表决。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关于确定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该授予日符合证监会发布的《管理办法》以及《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备忘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因此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关于确定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1 年11 月2日,该授予日符合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