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中兵光电 股票代码:600435 公告编号:临2011-028号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0月31日以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11月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8人,实到8人,实到会董事人数占应到人数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通讯表决,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对陕西华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的期限的议案》。8票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011年4月28日,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贷款给陕西华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由中兵光电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向陕西华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37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6个月。鉴于该3700万元委托贷款即将到期,为此现将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12年5月3日。除借款期限外,本次委托贷款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及有关事项仍按原协议约定条款执行(详见201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兵光电公司关于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贷款给陕西华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2日
股票简称:中兵光电 股票代码:600435 公告编号:临2011-029号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对陕西华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贷款的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2011年4月28日,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兵光电)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贷款给陕西华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由中兵光电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向陕西华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化工)贷款37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6个月。
2011年5月3日,中兵光电与华润化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编号:2011026RW031),中兵光电委托该行贷款人民币叁仟柒佰万元(小写:3700万元)给华润化工。现三方就该事项达成《委托贷款延期偿还协议书》,将该3700万元委托贷款的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12年5月3日。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除借款期限外,《委托贷款延期偿还协议书》中中兵光电、华润化工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三方的权利、义务及有关事项,仍按编号为2011026RW031的《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及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内容见201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兵光电公司关于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贷款给陕西华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已经2011年11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8票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委托贷款延期偿还协议书》;
2、《担保协议》。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