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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整改完成公告
    2011-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9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整改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内控规则专项落实活动。通过自查,公司发现尚未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公司还未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为此,公司于2011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内控规则自查活动的议案》和《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已将自查结果于2011年9月28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承诺于2011 年11月30 之前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并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通过整改,在2011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该制度已在2011年10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已于2011年11月1日与主办券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0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27日以传真、邮件等通知方式发出,于2011年11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信息披露自查与整改措施的议案》。为加强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该议案扩大自查范围、认真分析自查结果,明确整改措施,为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工作奠定基础。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