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暨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1-038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11月1日上午,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境内发生一起爆炸事故,有关新闻媒体报导中提及从湖南发运的炸药。本公司立即进行了核查。经查实,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10月27日和10月29日销售给贵州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民爆”)共72吨工业炸药。现将销售炸药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销售情况
2011年1月1日,本公司与联合民爆签署了《民用爆破器材省外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联合民爆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共向本公司购买乳化、膨化、改性铵油炸药共9000吨。
2011年10月27日和29日,本公司凭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区分局开具的第52011011100149号、52111011100260号、520111011100258号、520111011100257号《爆炸物品购买证》及相对应的《爆炸物品运输证》和电子卡分别从本公司双牌点及郴州点发出改性铵油炸药各36吨销售给联合民爆。
二、产品发货情况
2011年9月28日,本公司与贵州省福泉市永远发展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发公司)签署《危险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由永发公司负责运输本公司销售给联合民爆的民爆物品。运输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按照公安部门开具的“购买证”、 “运输证”以及IC卡等内容执行。同时,永发公司“对托运的货物要确保安全,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被盗、短少、损坏等,乙方(指永发公司)应按货物的实际价值赔偿甲方(指本公司),赔付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民事及刑事责任”。
2011年10月27日上午11时及29日下午5时,本公司在核对相关证件后,分别从郴州和双牌各发出36吨改性铵油炸药,委托永发公司派来的车牌号为贵JA5551、贵JA1528危险货物运输车承运并交付给联合民爆。永发公司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发货时本公司工作人员核实了运输车辆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及司机、押运员的相关资格证明。
根据本公司查验《爆炸物品运输证》,从本公司郴州点、双牌点发货到达目的地路程最远不超过1000公里,按照惯例,正常情况下1-2天可以到达。
目前,贵州省福泉市爆炸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本公司将密切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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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票将于11月3日开市起复牌。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