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3 股票简称:福建南纸 编号:2011-039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存在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3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3、会议地点:南平星光大厦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金镖先生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共计294,167,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也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互为担保的议案》
鉴于关联方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流动资金借款18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惠原则,大会同意公司为其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88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2011年11月3日)起至2013年12月1日。
鉴于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286,115,110股、关联监事温天根先生持有的股份5,672股,合计286,120,782股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本议案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为8,046,399股。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8,046,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