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1-038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嘉欣丝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10月28日以书面、邮件、通讯等方式发出,董事会于2011年11月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在公司董事认真审议,并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方式对会议审议事项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7,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蔡高声、沈凯军、孔冬发表独立意见: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为7,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股东利益。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负责将该部分资金足额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侯良智、余健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嘉欣丝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1 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光大证券同意,嘉欣丝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在完成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按期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将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1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决定有利于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该决定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以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上述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告具体内容请见2011年11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1-039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嘉欣丝绸”)于2011 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4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2.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3,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4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22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24012号《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等费用7,962,745.41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并于 2011 年3月17日由自有资金账户补充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1204060029000007779募集资金账户。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发行费用金额确认为人民币8,727,254.59元,募集资金净额确认为700,162,745.41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5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19102万元,68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9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决定用超额募集资金100122745.41元进行对外投资。
截至2011年11月4日,募集资金已使用3810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累计804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2715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未来六个月将会有不低于1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5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该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在2011年11月2日归还到专用账户。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7,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1 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减少财务费用213.5万元。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当募集资金项目需要时,公司将及时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度;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等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蔡高声、沈凯军、孔冬发表以下独立意见: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为7,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股东利益。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负责将该部分资金足额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公司保荐人意见
公司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侯良智、余健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嘉欣丝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1 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光大证券同意,嘉欣丝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在完成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按期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将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1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决定有利于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该决定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保荐意见》。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1-040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10月28日以书面、邮件、通讯等方式发出,监事会于2011年11月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在公司监事认真审议,并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方式对会议审议事项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按期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将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1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决定有利于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该决定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