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3 股票简称:鲁信创投 编号:临2011—41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1月7日在济南鲁信大厦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536,977,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14%。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长陈道江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推选的董事总经理李功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将《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住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路”,修改为“公司住所: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裕民路129号”,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536,977,49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律师见证情况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李敏律师、车千里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