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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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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1-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1-009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9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8月5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638,000.00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1]6009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应用于公司瓷绝缘子扩大生产能力项目、复合绝缘子建设项目、创建国家级技术中心项目。截至2011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2,190.10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情况,预计未来6个月内将有不低于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因此,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由于公司产量、销量不断提高,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导致现有流动资金相对不足。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3,9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可有效降低财务成本,按照现行同期贷款利率及资金使用情况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118.95万元。以上做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项账户。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期限为6个月(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要求公司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全额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中。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大连电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大连电瓷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1-010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11月7日上午在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号华邦上都大厦A座1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28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12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桂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3,9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并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把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 :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1-011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11月7日上午10:00在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号华邦上都大厦A座12楼公司小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28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道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