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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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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1-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隆平高科 股票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1-39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1年11月7日(星期一)上午9:30在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十楼总部会议室召开了第五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袁定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袁定江、颜卫彬、廖翠猛、王道忠,独立董事邹定民、屈茂辉、郭平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伍跃时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颜卫彬先生代其出席和表决;董事邓华凤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委托董事袁定江先生代其出席和表决;董事刘石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委托董事王道忠先生代其出席和表决;独立董事毛长青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郭平先生代其出席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科研合作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袁定江先生与邓华凤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11年11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股东长沙新大新威迈农业有限公司(连续180日持有公司17.24%股份,以下简称“新大新威迈”)和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连续180日持有公司8.04%股份,以下简称“中心”)共同提名任爱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提案的提名人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才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提名人及被提名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确认上述提名人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名资格,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邹定民、屈茂辉、毛长青、郭平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爱胜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爱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长沙新大新威迈农业有限公司、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的联合提名和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任爱胜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11年11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一、二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9日

    附件: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爱胜:1962年出生,博士、研究员。1994年博士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先后曾为吉林大学(原吉林工业大学)博士后、美国阿肯色大学沃尔顿工商管理学院和美国康奈尔大学应用经济与管理系访问教授。1999年被评为中国农业科学院跨世纪学科带头人。目前担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农业产业经济研究室主任,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农业系统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农业工程学会农业系统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农业系统工程学会农业系统工程青年研究会主任,国家科技部、国家农业部项目咨询与评审专家,《农业系统科学与综合研究》杂志编委等职。

    近年来主要从事农业经济、农业科技信息和农业企业的研究,研究领域涉及:农业系统分析、信息经济与网络规划、企业策划与发展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几年来主持和参加国家项目40余项(其中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3项),出版书籍5部,发表科技论文50余篇。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1-40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促进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暨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科研、成果、人才优势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场研发及推广优势有机结合,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世界一流杂交水稻科研、产业体系,巩固和发展我国杂交水稻科研和种子产业的国际领先地位,公司拟与“中心”就科研合作事宜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书》。

    2、由于“中心”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2,285,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4%,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1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袁定江先生与邓华凤先生(袁定江先生与邓华凤先生均系“中心”派出的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含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邹定民、屈茂辉、毛长青、郭平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暨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

    法定代表人:袁隆平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经费来源:财政补助

    开办资金:13441万元

    举办单位:湖南省农业科学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杂交水稻育种、栽培的研究以及杂交水稻种子、新组合的

    开发、推广。

    主管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事证第143000000591号

    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暨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系以科研为主业的事业单位,没有生产经营方面的财务数据。

    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暨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目前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2,285,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4%,系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拟与“中心”就科研合作事宜签订的《全面合作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中心”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目前拥有乙方8.04%的股份。“中心”作为公司的发起人、主要股东以及技术依托单位,根据“中心”的承诺、双方相关协议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目前的实际安排,对公司承担有如下义务:1)不同业竞争;2)科技成果的优先使用权;3)科研资源、人才的全面支持。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的精神,公司拟与“中心”全面合作。公司与“中心”全面合作的内容和方式首先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制定杂交水稻科研和产业的发展规划,相互向对方全面开放科研平台、共享科研资源和信息、加强科研人员的交流,开展杂交水稻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心”向公司开放种质资源库以及相关信息、实验室、育种及实验基地等;公司向“中心”开放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种质资源库、科研基地、分子育种实验室等。“中心”将其全部杂交水稻科技成果交由公司独家进行产业化测评、开发研究以及商业推广开发,并由公司以双方的名义共同申报成果、品种审定。形成的科技成果属于基础科研成果部分的知识产权属于“中心”所有,属于应用科研成果部分由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可共同冠名。公司享有“中心”的全部杂交水稻科研成果的独家经营、开发权,“中心”如将其成果对公司之外的第三方以转让、授权、联合开发、交换、赠送等各种方式的处置或合作,需经公司与“中心”共同商议,达成共识后方可进行;公司如将“中心”成果对第三方以转让、授权、联合开发、交换、赠送等各种方式的处置与合作,需经“中心”同意后方可进行。

    公司负责对“中心”的品种、组合进行商业化的前期测试、中期开发和市场推广,并负责上述过程中的相关投资,承担测评、中试和商业化开发的全部风险。

    《全面合作协议书》期限为15年,公司每年向“中心”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RMB10,000,000元/年)的科企全面合作资金。协议期内“中心”不得再与任何第三方签署类似的合作协议。除了已经正式对外转让或授权的品种组合,概不将其种质资源如亲本及品种(组合)或其它技术成果与任何第三方开展合作。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中心”是国际领先的杂交水稻研发机构,具有很强的杂交水稻品种研发能力。2008年-2010年“中心”共审定品种19个,其中省级审定的品种16个,国家审定的品种3个(适应主要南方稻区)。本次与“中心”的全面合作将大大提升公司的品种研发创新能力,提升公司产业的价值。据此,经双方友好协商,参照市场原则确定本次交易价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目的

    充分发挥“中心”的科研、成果、人才优势,与公司的市场研发及推广优势有机结合,构建具有自我知识产权的世界一流杂交水稻科研、产业体系,巩固和发展我国杂交水稻科研和种子产业的国际领先地位。

    收集、整理、研发杂交水稻新资源、开发具有市场价值的杂交水稻新品种以及新技术,让杂交水稻品种和技术更好地服务于农民的增产增收以及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中国乃至世界的粮食安全做出贡献,让杂交水稻造福世界人民。

    2、 合作内容及方式

    “中心”与公司双方全面合作的内容和方式首先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制定杂交水稻科研和产业的发展规划,相互向对方全面开放科研平台、共享科研资源和信息、加强科研人员的交流,开展杂交水稻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心”向公司开放种质资源库以及相关信息、实验室、育种及试验基地等;公司向“中心”开放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种质资源库、科研基地、分子育种实验室等。

    充分发挥双方优势,科研服务产业,产业反哺和促进科研。“中心”将其全部杂交水稻科技成果交由公司独家进行产业化测评、开发研究以及商业推广开发,并由公司以双方的名义共同申报成果、品种审定。形成的科技成果属于基础科研成果部分的知识产权属于“中心”所有,属于应用科研成果部分由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可共同冠名。“中心”研发的全部杂交水稻科研成果公司享有独家经营、开发权;“中心”如将其成果对公司之外的第三方以转让、授权、联合开发、交换、赠送等各种方式的处置或合作,需经“中心”与公司双方商量,达成共识后方可进行;公司如将“中心”成果对第三方以转让、授权、联合开发、交换、赠送等各种方式的处置或合作,需经“中心”同意后方可进行。

    公司负责对“中心”的品种、组合进行商业化的前期测试、中期开发(包括不限于父母本繁殖研究、制种研究、亲本提纯、杂种多年多点测试、品种权维护)和市场推广,并负责上述过程中的相关投资,承担测评、中试和商业化开发的全部风险。

    公司每年向“中心”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RMB 10,000,000元/年)的科企全面合作资金。

    3、排他性

    本协议有效期内,“中心”不得再与任何第三方签署类似的合作协议。除了已经正式对外转让或授权的品种组合,概不将其种质资源如亲本及品种(组合)或其他技术成果与任何第三方开展合作。

    4、 时间与范围

    《全面合作协议书》有效期期限为协议生效后15年,协议到期后,可以续签。

    《全面合作协议书》适用范围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外的品种研究及商业开发根据本协议的原则以及双方此前的协议另行协商。

    5、 违约责任

    双方认为,本次合作符合双方发展目标与共同利益,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与法规,有利于整合双方资源优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双方承诺信守协议的全部约定以及为此达成的实施细则,如有违约,违约方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暨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系世界上领先的杂交水稻专业科研机构;以杂交水稻育种为重点,进行高产、优质、多抗三系法、两系法杂交水稻新组合选育,并开展远缘杂种优势利用、杂交水稻分子育种、转基因应用技术研究以及杂种优势机理研究;进行杂交水稻资源收集与鉴定、种子纯度检测等研究,在世界上享有盛誉。该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中心”的科研、成果、人才优势与公司的市场研发及推广优势有机结合,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世界一流杂交水稻科研、产业体系,巩固和发展我国杂交水稻科研和种子产业的国际领先地位,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中的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该次关联交易将有利于公司巩固和发展研发创新核心能力,促进公司产业的长远发展。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邹定民、屈茂辉、毛长青、郭平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详细审

    查,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一、本次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我们已就本次交易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和了解,并进行了实地调研,公司已就本次交易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三、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表决。

    独立意见:

    一、本次交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交易方案以及相关协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中介机构意见结论(如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其他(如适用)

    不适用。

    十二、备查文件

    1、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暨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面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9日

    股票简称:隆平高科 股票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1-41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1年12月5日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29日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2月5日下午2:30

    (五)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时间为2011年12月4日15:00至2011年12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七)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办法: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上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如果股东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果股东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核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而导致的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对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八)提示公告:

    本次会议召开前,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指定的报刊上刊登一次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公告,公告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11月29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科研合作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11年11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关于提名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11年11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11年11月30日至2011年12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九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邮编:410001

    3、电话:0731-82183880

    4、传真:0731-82183880

    5、联系人:傅千

    五、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1: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股东可根据本次会议网络投票专用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进行投票,其中申报价格代表本次会议议案,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一)投票流程

    1、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为公司挂牌一只投票证券,本公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0998隆平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2、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表决事项对应的申报价格
    1《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科研合作的议案》1.00元
    2《关于提名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0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类型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
    反对2
    弃权3

    (二)投票操作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隆平高科”A股的投资者,投票操作举例如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隆平高科”A股的投资者,对本公司议案1投赞成票,则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0998买入1.001股

    2、股权登记日持有“隆平高科”A股的投资者,对本公司议案1投反对票或是弃权票,则对应的申报股数为2股或3股。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1年12月4日15:00至2011年12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股东身份认证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加一个四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投票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投票结果查询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个人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科研合作的议案》   
    2《关于提名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隆平高科 股票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1-42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全面科研合作,全面合作的内容和方式首先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制定杂交水稻科研和产业的发展规划,相互向对方全面开放科研平台、共享科研资源和信息、加强科研人员的交流,开展杂交水稻技术研究与开发。《全面合作协议书》期限为15年,公司每年向“中心”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RMB10,000,000元/年)。鉴于“中心”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资料,现出具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交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交易方案以及相关协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

    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名:邹定民、屈茂辉、毛长青、郭平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9日

    股票简称:隆平高科 股票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1-4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全面科研合作,全面合作的内容和方式首先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制定杂交水稻科研和产业的发展规划,相互向对方全面开放科研平台、共享科研资源和信息、加强科研人员的交流,开展杂交水稻技术研究与开发。《全面合作协议书》期限为15年,公司每年向“中心”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RMB10,000,000元/年)。鉴于“中心”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现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我们已就本次交易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和了解,并进行了实地调研,公司已就本次交易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三、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表决。

    独立董事签名:邹定民、屈茂辉、毛长青、郭平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9日

    股票简称:隆平高科 股票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1-4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在审议《关于提名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爱胜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爱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长沙新大新威迈农业有限公司、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的联合提名和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任爱胜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独立董事签名:邹定民、屈茂辉、毛长青、郭平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9日

    股票简称:隆平高科 股票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1-45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任爱胜 ,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本人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任爱胜

    2011年11月9日

    股票简称:隆平高科 股票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1-46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长沙新大新威迈农业有限公司、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现就提名任爱胜先生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高科”)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隆平高科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隆平高科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隆平高科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隆平高科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隆平高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隆平高科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隆平高科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隆平高科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隆平高科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隆平高科或其附属企业、隆平高科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隆平高科及其附属企业或者隆平高科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隆平高科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隆平高科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隆平高科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长沙新大新威迈农业有限公司

    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

    201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