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A、B 公告编号:2011-055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8日(星期二)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3楼会议室(广州市白云路85号)
3、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周余明董事长。
6、会议通知刊登在2011年10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人,代表股份553,640,5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257,117,748股的44.04%。其中,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545,198,294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908,367,748股的60.02%;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代表股份8,442,217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348,750,000股的2.42%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唐清泉先生增补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了唐清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相同。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53,640,5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45,198,2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东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442,2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东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赖江临 李春开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意见书。
3、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