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2011-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1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银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163802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5年6月7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 2011年11月10日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2011年10月11日至2011年11月10日止 |
注:1、投资者于2011年11月10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0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1年11月14日 |
收益支付对象 |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1年11月1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1年11月14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3、本基金代销机构: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银国际证券、华安证券、平安证券、兴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光大证券、国元证券、中信金通、中信建投证券、中信万通、长江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安信证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宝证券、国信证券、信达证券、中金公司、宏源证券、华福证券、天风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国都证券、中信证券等代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