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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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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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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1-069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29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黎明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1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

      议案的具体内容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1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夏正奇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下列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聘王斌先生任公司执行总经理;

      2、聘乔春生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聘请上述人员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受聘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0日

      

      附件:

      受聘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斌先生简历如下:

      王斌先生,1969年6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湖南

      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湖南省第八届、第九届青年联合会常委,湖南三羊中小企业担保融资有限公司理事长。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乔春生先生简历如下:

      乔春生先生,1959年4月生,中专学历。曾任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衡阳新五丰畜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韶山长丰畜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五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生产技术部经理、永州市冷水滩外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经理兼永安分公司经理。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1-070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29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敏辉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

      议案的具体内容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1-071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产品市场占有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决定使用超募资金3,5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现就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87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4.00元,募集资金总额62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4,408,368.1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1月1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0]2-22号 验资报告。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18,91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超募金额为345,498,368.16 元。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1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8,396.62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2,883.38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6月3日,公司归还了该笔流动资金。

      2011年4月27日,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5,0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大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2011年6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澧县平安种猪场和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2,480.00万元收购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的全部资产,使用超募资金500.00万元收购澧县平安种猪场的全部资产;审议通过《关于对“4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2,500.00万元对4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进行追加投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2,5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逐渐增加,为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压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及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有必要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确保日常业务的经营开展及实施。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每年11月至次年4月是公司以玉米为主的原材料储备期,因公司在储备期需要大量的采购资金,而非储备期也有大量的原材料需要占用流动资金,公司往年基本是依据实际生产需要以及财务稳健性原则,采用抵押贷款等各种借款方式筹集储备期间的原材料采购资金,而如果采用抵押贷款等各种借款方式筹集储备期间的原材料采购资金,则会增加财务费用。因此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保证公司本年原材料采购资金,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按照最新一年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计算,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5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每年将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229.60万元。

      四、公司承诺

      公司对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3、剩余超募资金,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围绕主业、合理规划,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011年1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3,5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2011年11月1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5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的判断立场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2)有利于公司规模扩大后业务发展需求;(3)有利于公司往后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5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保荐代表人毛传武、单晓蔚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事项:

      (1)、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大康牧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较高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大康牧业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经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剩余超募资金,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围绕主业、合理规划,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因此,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大康牧业使用超募集资金3,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