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1-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家用 编号:2011-052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1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丁志刚先生减持股份的通知,自2011年11月11日下午收盘止,丁志刚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0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丁志刚 | 集中竞价 | 2011-11-11 | 9.03 | 20,470,000 | 5 |
| 合计 | - | - | 20,470,000 | 5 | |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本 比例(%) | ||
| 丁志刚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000,000 | 5.86 | 3,530,000 | 0.86 |
注:公司于2011年5月31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的权益分派方案,丁志刚先生所持股份由12,000,000股增加至2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丁志刚先生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丁志刚先生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丁志刚先生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亦未在公司其他部门任职。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