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 600354 股票简称 敦煌种业 编号:临2011-28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未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11月11日下午2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1月11日9:30-11:30 和 13:00-15:00。
2、会议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肃州路2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大和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3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1,031,1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9.98%。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4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6,138,6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58%。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9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892,5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1,031,152股,经表决,同意为60,997,3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为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为30,1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三、律师见证情况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吴晓琪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所有议案的表决结果及所通过的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吴晓琪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