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1-31
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山”、"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年11月9日以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平湖九龙山旅游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
拟设立的平湖九龙山旅游文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文化控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投资额度不限),由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独资持有。经营范围为:旅游产业的相关投资。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通过发行集“吃、住、行、游、购、娱” 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分时度假“一卡通会员卡”而获得的投资收益。九龙山旅游度假区是浙江省级旅游度假区之一,目前正在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旅游文化控股公司设立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整合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内现有的高尔夫、游艇、邮轮、赛车、赛马、马会、水上乐园、海洋公园、会展服务、餐饮等休闲娱乐旅游项目,同时,通过投资、收购、兼并等行为,配合即将建造的温泉、主题公园项目,将整个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向养生养老度假村、会员制酒店发展。该公司设立以后,将成为旅游度假区内旅游资源统一管理、整合、发卡的平台,目标五年内发卡规模不少于2万张,每张卡的面值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从而把九龙山的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并将九龙山打造成国际一流的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为上市公司提供持续稳定增长的利润来源。
另外,国务院于2009年12月1日颁布《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而随着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召开以及会议决定把“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定位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机遇无疑已经来临。因此旅游文化控股公司的设立也正是为了迎合当前的重大契机,以九龙山旅游度假区为依托,乘着国家政策利好的东风,向具有较高发展潜力的以旅游、休闲娱乐、经纪代理、广告会展等新兴文化传媒服务业为主的文化产业进军,从而分享即将到来的传媒文化黄金十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申请变更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的议案。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原经营范围及涉足投资的行业有服装、印刷、造纸、证券投资、国际贸易、房地产等。目前,上述行业已基本剥离完毕。股份公司大部分的资产目前全部投资于九龙山旅游度假区。
鉴于公司的投资项目已经发生变化,主要投资于旅游行业,这也是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故拟将企业名称由“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公司今后涉及的行业及投资方向将以旅游业为主,内容为邮轮,水上乐园,主题乐园,温泉,海洋主题乐园,分时度假养老度假村,会员制酒店,文化传媒,游艇制造、销售、展览、维修连锁产业,航空,旅行社,境外博彩业投资,滑雪场等旅游相关产业。因此公司拟将原经营范围“房地产、商业房产综合开发、印刷、造纸、进出口业务”中的“房地产、商业房产综合开发、印刷、造纸”内容剔除,增加上述旅游业相关产业投资的经营范围。
由于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故企业更名及经营范围的变更还需向上海商务委申报审批,具体内容以审批核准内容为准,公司将对核准的经营范围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1-32
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曾于2010年5月27日对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三家股东——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山国旅”) 、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TD(以下简称“RESORT公司”)、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以下简称“OCEAN公司”)自2009年1月起减持“九龙山”股票时的情况予以调查。【详见2010年5月29日公司(临:2010-15号)公告】
近日,上述三家股东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1】10号),拟对九龙山国旅、RESORT公司和OCEAN公司在减持股票期间涉嫌违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针对上述行政处罚,公司股东认为,由于对限售股流通中大、小非减持的相关信息掌握不够,从而造成了该情况的发生,因此将全部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本公司在上述三家股东公司减持“九龙山”股票期间的权益变动情况都做了详尽、切实的信息披露,不涉及违规。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