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ST联华 *ST联华B 编号:临2011-058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1)沪高民二(商)终字第67号民事判决书,我公司上诉与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1,637.64元,由上诉人我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1-049号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15日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ST联华 *ST联华B 编号:临2011-059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11月12日,公司书面通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紧急会议。2011年11月15日会议应收到董事表决票6份,实收到董事表决票6份,其中关联董事程鹏先生、仇天青先生、白若熙女士回避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6票赞同,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省建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15日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ST联华 *ST联华B 编号:临2011-060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公司向江苏省建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由于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建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人回避事宜: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程鹏先生、仇天青先生、白若熙女士回避表决。
3、关联交易的影响:本次借款是为了解决公司长期资金困难,偿还公司债务。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长期资金困难导致无法偿债,经公司向大股东江苏省建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建丰”)协商,江苏建丰同意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支持公司以解决公司与万事利的债务问题。公司承诺该借款仅用于归还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联董事程鹏先生、仇天青先生、白若熙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表决权的100%。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江苏省建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80号
主要经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借款双方:
出款人:江苏省建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借款人: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借款期限:6个月(自2011年11月16日起至2012年5月15日止)
4、自到帐日起计算利息,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借款到期时本息一次性支付。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明夏、齐大宏、茅宁、李心丹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条款体现了公允原则,对中小股东是公平的,没有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3、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程鹏先生、仇天青先生、白若熙女士均已回避表决。
4、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经营发展。
因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是为了解决公司资金困难,偿还公司债务,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