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11临37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2月2日(周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2月2日(周五)9:30-11:30,13:00-15:00。
3、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25日(周五)
4、现场会议地点:南昌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联创光电总部五楼第一会议室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该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提示公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公布会议提示公告,催告股东参与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议案的说明
(1)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的调整
(2)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数量的调整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修订稿)的议案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发行股份限售期
(7)上市地点
(8)滚存利润安排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10)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5.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7. 关于同意公司与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
三、出席对象
1、2011年11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代理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投票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1年11月30日-1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4、登记方式:到公司证券部、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三)联系方式:电话0791-88161979、传真0791-88162001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
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本次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2月2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363,投票简称:联创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买入股票;
(2)“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99.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的总议案,“2.01”代表议案2的第1个子议案,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如3.00元)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如99.00元)的表决申报。
(3)“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上述流程信息汇总如下:
议案 序列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 申报价格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总议案 | 对以下议案1至议案9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1 | 关于调整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说明 (说明:若本议案的申报价格选择1.00元,则表示对议案1的第1、2项子议案统一表决)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1) |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的调整 | 1.01元 | 1股 | 2股 | 3股 |
(2) |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数量的调整 | 1.02元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3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修订稿)的议案 (说明:若本议案的申报价格选择3.00元,则表示对议案3的第1-10项所有子议案统一表决) | 3.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1)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3.01元 | 1股 | 2股 | 3股 |
(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3.02元 | 1股 | 2股 | 3股 |
(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3.03元 | 1股 | 2股 | 3股 |
(4)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3.04元 | 1股 | 2股 | 3股 |
(5) | 发行数量 | 3.05元 | 1股 | 2股 | 3股 |
(6) | 发行股份限售期 | 3.06元 | 1股 | 2股 | 3股 |
(7) | 上市地点 | 3.07元 | 1股 | 2股 | 3股 |
(8) | 滚存利润安排 | 3.08元 | 1股 | 2股 | 3股 |
(9)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3.09元 | 1股 | 2股 | 3股 |
(10) |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3.10元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4.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5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5.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6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6.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7 | 关于同意公司与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7.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8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 8.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二、投票示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联创光电”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的“议案1”进行表决,
1、如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363 | 买入 | 1.00元 | 1股 |
2、如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363 | 买入 | 1.00元 | 2股 |
3、如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363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 投票注意事项
1、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将只能对本次会议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并且只能向A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
3、对同一议案不能进行多次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公告所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 项议案投赞成票;
2、对公告所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 项议案投反对票;
3、对公告所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 项议案投弃权票。
4、对可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的投票指示: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
若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