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1-044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涉及股东提案
● 本次会议无否决、变更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开通网络投票,2011年11月16日下午14:00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亿利能源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769,618,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3%;出席网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6,230,5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累计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775,849,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尹成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放弃了该项议案的表决权,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数为7,113,428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7,001,651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反对票95,92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弃权票15,85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75,729,471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票86,22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票33,551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上述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公司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杨健、周延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亿利能源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