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8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11月13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1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8人, 独立董事徐金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王陆冬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11年11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终止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9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7月12日公告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该草案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并获受理,截至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函。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宏观经济和行业环境的变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相关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一并终止。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并撤销备案的申请。
公司董事会决定自该事项决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待条件成熟后再重新启动股权激励计划,以更好地推动公司的发展。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概述
2011年7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同意以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授予洪波等10名核心骨干600万份股票期权,占当期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5,898.8006万股的2.32%。行权价格为17.63元;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五年,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行权:第一次可行权数量为获授期权总数的30%,第二次可行权数量为获授期权总数的30%,第三次可行权数量为获授期权总数的40%;三个行权期的业绩指标分别为:2011、2012、201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4%、15%、16%;以201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11、2012、2013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15%、25%。
二、公司终止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原因说明
2011年下半年以来,公司面临的宏观环境和所处的行业状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受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国外消费品市场低迷的形势没有明显改善的迹象;同时,由于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加上人民币汇率变动以及行业迁徙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致使公司下游纺织服装、鞋帽等行业的出口形势不佳。国内为抗通胀、调结构,不断紧缩的货币政策也一定程度上约束了消费品市场的景气度。公司估计今年的股权激励业绩指标较难实现。
经审慎判断,公司认为若继续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很难真正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此,董事会决定终止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