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特别报道
  • 5:财经海外
  • 6:产经新闻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前沿
  • 11:产业纵深
  • 12:特别报道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信息披露
  • A8:市场·观察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2011年11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B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5版:信息披露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1-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0]26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保荐机构推荐询价对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高股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中小企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05号文核准,股票代码为002641,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发行股数不超过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0%;网上发行股数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首创证券”)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首创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11月21日(T-7日)至2011年11月25日(T-3日)组织本次发行的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要求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请有意向参与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4.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首创证券自主推荐、已向协会备案的16名询价对象。

    5.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11月25日(T-3日)12:00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售对象(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外)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交有效报价,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报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以申报3档价格。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初步询价,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首创证券研究发展部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报数量和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报单位”均设定为100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报数量必须是10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0万股。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情况、所处行业、未来成长性和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9.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将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永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0.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100万股)配号的方法,首创证券将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将摇出10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100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1,00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1,00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可能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1.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2.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其报价具体信息将会在《永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请配售对象理性报价。

    13.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

    (2)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1,000万股;

    (3)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4,000万股;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14.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1年11月18日(T-8日,周五)登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招股意向书摘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8日

    2011年11月18日(周五)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7日

    2011年11月21日(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T-6日

    2011年11月22日(周二)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5日

    2011年11月23日(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T-4日

    2011年11月24日(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T-3日

    2011年11月25日(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T-2日

    2011年11月28日(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1年11月29日(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1年11月30日(周三)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T+1日

    2011年12月1日(周四)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T+2日

    2011年12月2日(周五)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日

    2011年12月5日(周一)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股票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推介的具体安排

    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11月21 日(T-7日,周一)至2011年11月25日(T-3日,周五)期间,在深圳、上海、北京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所有询价对象进行网下推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推介时间推介地点地址
    2011年11月21日

    (T-7日,周一)

    09:30-11:30深圳星河丽思卡尔顿酒店 大宴会厅II+Ⅲ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16号
    2011年11月23日

    (T-5日,周三)

    09:30-11:30上海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 浦江楼长安厅上海市富城路33号
    2011年11月24日

    (T-4日,周四)

    09:30-11:30北京金融街洲际酒店 西安厅北京市金融街11号

    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咨询联系电话:010-5936 6158、5936 6170。

    三、初步询价安排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期间为2011年11月21日(T-7日,周一)至2011年11月25日(T-3日,周五)每日9:30-15:00,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由其所属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报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每个股票配售对象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最低申报数量为100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报单位”为100万股,即每个配售对象的每档申报数量必须是10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报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填写示例如下:

    提交申报数量及申报价格时应注意:

    (1)每一配售对象最多可填写三档申报价格;

    (2)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了三档申报价格分别是P1、P2、P3,且P1>P2>P3,对应的申报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P1,则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P2,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若P3≥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Q3。

    4.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11月25日(T-3日,周五)12:00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股票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量超过1,000万股以上的部分;任一档申报数量不符合100 万股的最低数量要求,或者任一档申报数量不符合100万股的整数倍;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认的其他情形。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由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股票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四、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

    1、发 行 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区埭西路2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均

    电 话:0576- 84277186

    传 真:0576- 84277383

    联 系 人:赵以国、任燕清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 座

    法定代表人:吴涛

    电 话:010-59366269、59366158

    传 真:010-59366280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