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治理新股高价发行
推动债市统一监管(上接头版)
推动债市统一监管(上接头版)
2011-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头版)
这位负责人指出,从金融体系全局来看,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具有重要意义,这已经成为各地方各部门的广泛共识。债券市场目前在产品品种、管理体制、标准要求等诸多方面,存在多元化、多重性,是我国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进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是因应多样化的需要而产生的,对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新的形势和新的发展阶段下,一方面,债券市场发展有极大的潜在需求;另一方面,如果在制度、市场行为规范和监管上不加以统一,那么更大规模地推动债券市场发展必然会蕴藏较大风险,甚至是系统性风险。2008年以来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就是从固定收益产品市场发端的。因此,推进债券市场制度规范的统一和监管审核的统一非常迫切。具体来讲,需要统一准入条件,统一信息披露标准,统一资信评估要求,统一安排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统一债券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减少交易市场的分割,增强统一互联。”
据介绍,我国自1981年恢复发行国库券以来,经过30年的发展,已累计发行了12大类、存量面值约20万亿元的债券。证监会自2007年开始公司债券试点工作,开启了公司债券市场,并积极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今年以来,对公司债券发行审核进行了改进,简化发行审核程序、优化审核机制、提高审核效率。改革后审核周期明显缩短,发行成本优势初现,得到市场的普遍认可,发行量今年比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