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11-034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1年11月18日,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嘉祥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嘉祥”)在杭州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由杭州嘉祥承租公司位于杭州市文晖路419号(湖墅南路103号)物业的指定部分。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 出租方: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顺华
经营范围:百货等。
住所地: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546号
2、 承租方:杭州嘉祥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少波
经营范围:服务;房地产投资,投资管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住所地:杭州市拱墅区苑中路14号4幢综合楼5层507室
三、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位于杭州市文晖路419号(湖墅南路103号)物业的指定部分,共计建筑面积16084㎡(以产权证记载为准)。
2、租赁期限:壹拾贰年零三个月。自2012年6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前6个月为装修试营业期。
3、租赁用途:杭州嘉祥承租上述物业仅用于商业经营。
4、租金规定:
承租物业和设备年租金合计为人民币19,584,615元。自租期开始之日起前三年保持不变,之后每三年递增6%,一直到租赁期限届满为止。
5、租金支付方式:
装修试营业期内租金减半缴纳。自2012年12月1日起,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提前一个月支付,先付后用。2024年5月1日前支付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租金,该期租金标准按未递增前的租金标准收取。
6、根据上述约定,整个租赁期限内公司共预期收入257,025,510.4元。
四、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参照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租赁价格。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原将上述物业分别出租给华夏银行等多家单位,鉴于原租赁合同将在2012年5月底前陆续到期,为提高这部分物业的利用率和收益率,进一步优化整合公司资产,把重新建立商业百货优势与做好商居大厦物业管理分公司的整体定位结合起来,公司将上述物业整体出租。整体出租后,年收益将会有较大幅度提高,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产生有利影响。
六、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情况。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问题。
八、备查文件:《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