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股份减持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1-037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减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1年11月21日,本公司接到第三大股东杰强投资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强投资”)通知,自2010年11月2至2011年11月21日收盘,杰强投资因自身发展需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01,620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康强电子股份5,500,000股,共累计减持康强电子股份7,401,6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1%(具体情况详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减持后,杰强投资仍持有本公司股份9,6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7%,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特此公告,谨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康强电子
股票代码: 002119
信息披露义务人:杰强投资国际有限公司
住所: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长沙湾道786-788号罗氏商业广场8楼05室
联系电话:(852)21487523
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1年11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康强电子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康强电子、上市公司 | 指 |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杰强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杰强投资国际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杰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减持康强电子股份7,401,620股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15 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本报告书 | 指 |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企业名称:杰强投资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注册资本: 30万美元
注册号:33305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日期:1999年7月7日
经营范围:该公司目前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名称及通讯方式:
| 股东名称 | 地址 |
| 刘俊良 | 中国台湾台北市宝清街21-1号10F-2室 |
| 方敏宗 | 中国台湾高雄县岗山北路12号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性别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兼任其它公司职务情况 |
| 方敏宗 | 董事 | 中国台湾 | 男 | 中国台湾 | 美国 | 2005年至今任台湾强茂集团总裁,台湾金茂投资公司董事长 |
| 刘俊良 | 董事 | 中国台湾 | 男 | 中国台湾 | 无 | 2005年至今任台湾坤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转让所持股份的目的是因自身发展需要筹集资金进行其它项目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康强电子股份情况
2007年3月2日,康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康强电子股份13,367,340股,占康强电子发行后总股本9,710万股的13.77%,该股份于2008年3月3日解除限售。
2008年6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康强电子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送3股转增7股)后,股份增加至24,707,776股,占康强电子2007年度利润分配送转股后股本总额19,420万股的12.72%。
截止到上一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2010年9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康强电子股份17,051,620股,占康强电子19,420万股股份总额的8.7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自2010年11月2至2011年11月21日收盘,信息批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康强电子股份共1,901,620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康强电子股份5,500,000股;共累计减持康强电子股份7,401,6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本公司股份9,6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7%,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期间 | 卖出数量(股) | 卖出方式 | 卖出均价(元/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2010年11月2日 | 2,000,000 | 大宗交易 | 11.92 | 1.03% |
| 2010年12月15日 | 2,200,000 | 大宗交易 | 12.72 | 1.13% |
| 2011年10月28日 | 1,300,000 | 大宗交易 | 7.52 | 0.67% |
| 2011年10月17日至2011年11月21日 | 1,901,620 | 竞价交易 | 7.74 | 0.98% |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至作出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当停止买卖康强电子的股份。
三、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康强电子股票无权利受限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康强电子股份情况如下:
| 期间 | 卖出数量(股) | 卖出均价(元/股) | 交易方式 |
| 2011年10月17日 | 47,841 | 8.09 | 竞价交易 |
| 2011年10月18日 | 242,500 | 7.89 | 竞价交易 |
| 2011年10月19日 | 194,900 | 7.83 | 竞价交易 |
| 2011年10月20日 | 44,466 | 7.74 | 竞价交易 |
| 2011年10月21日 | 191,000 | 7.53 | 竞价交易 |
| 2011年10月24日 | 123,900 | 7.40 | 竞价交易 |
| 2011年10月25日 | 533,200 | 7.62 | 竞价交易 |
| 2011年10月26日 | 150,000 | 7.71 | 竞价交易 |
| 2011年10月27日 | 218,813 | 7.78 | 竞价交易 |
| 2011年10月28日 | 20,000 | 7.87 | 竞价交易 |
| 2011年10月28日 | 1,300,000 | 7.52 | 大宗交易 |
| 2011年11月21日 | 135,000 | 8.30 | 竞价交易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杰强投资国际有限公司
董事签字:
方敏宗
刘俊良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证明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康强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勤攻 杜云丽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金源路988号
联系电话:0574-56807119
联系传真:0574-56807088
附表: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宁波市鄞州区 |
| 股票简称 | 康强电子 | 股票代码 | 00211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杰强投资国际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英属维尔京群岛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性行动人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17,051,620股, 持股比例:8.78%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7,401,620 股 变动比例:-3.81% 持股数量:9,650,000 股 持股比例:4.97%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董事签字:
方敏宗
刘俊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