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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9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11年11月19日上午,在桐乡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八人。独立董事黄其励先生因身体关系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授权谢素华女士代为表决。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原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出席会议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1、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周世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陶新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沈汝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陈立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

    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周世平先生、陶新建先生、沈汝浪先生和陈立杰先生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出任公司董事的相关条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

    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具备以下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符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1、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李书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董蕴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3、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姚建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书东先生、董蕴华女士和姚建宗先生的独立性符合要求,无《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所列事项。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

    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备以下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符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4)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况。

    (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总经理,并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11年12月9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12月5日。(详细内容见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

    1、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简介

    一、周世平先生简历

    周世平,男,汉族,1954年10月出生,安徽无为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3月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热能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济师。周世平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有关联关系,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1972.12-1974.12 上海电力专科学校汽机专业学生

    1974.12-1981.06 吴泾热电厂汽机车间调辅班工人

    1981.06-1983.10 南京电力学校热能动力装置专业学生

    1983.10-1985.08 吴泾热电厂汽机车间调辅班工人、副班长

    1985.08-1991.02 吴泾热电厂汽机车间副主任

    1991.02-1993.04 吴泾热电厂汽机车间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1993.04-1996.08 吴泾热电厂副厂长

    1996.08-1998.07 上海市电力工业局生技处副处长

    1998.07-2000.11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0.11-2003.12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3.12-2006.06 中电投华东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6.06-2011.06 中电投华东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1.06至今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济师

    二、陶新建先生简历

    陶新建,男,1962年4月出生,汉族,安徽长丰人,1980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陶新建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有关联关系,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1980.09—1982.11 安徽淮南发电厂 运行值班员

    1982.12—1994.05 安徽淮南平圩发电厂 运行单元长 值长

    1994.06—2001.08 安徽淮南平圩发电公司运行副主任、主任、运行副总工程师

    2001.09—2005.03 安徽淮南平圩发电公司 副总经理

    2005.04—2006.02 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 生产运营部 经理

    2006.03—2009.02 安徽淮南平圩发电公司 总经理

    2009.03—2009.05 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技术总监

    2009.06—2011.02 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011.03—2011.07 中电投吉林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1.07至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沈汝浪先生简历

    沈汝浪,男,汉族,1965年6月出生,江西高安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沈汝浪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有关联关系,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1982.09-1984.07 湖南省电力学校财务专业学生

    1984.07-1989.01 江西柘林水电厂财务科会计

    1989.01-1993.11 江西省电力公司财务处会计(借调)

    1993.11-1998.03 江西省电力公司财务处副科长、科长

    1998.04-2003.05 江西省电力公司财务处副处长

    2003.06-2004.12 中电投江西分公司财务与股权管理部经理

    2004.12-2007.11 中电投河南分公司财务总监

    2007.11-2008.07 中电投河南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008.07-2009.05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2009.05-2011.08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2011.08至今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

    四、陈立杰先生简历

    陈立杰,男,1959年8月出生,汉族,湖南武岗人,1976年4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专科学历,1998年8月毕业于内蒙古电力大学财务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现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陈立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有关联关系,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1976.04-1984.04 霍林河矿区指挥部农牧场会计

    1984.04-1987.01 霍林河矿区指挥部财务处会计

    1987.01-1992.02 霍林河矿区指挥部财务处科长

    1992.02-1998.02 霍林河矿务局财务处副处长

    1998.02-1999.09 霍林河矿务局财务处处长(正处)

    1999.09-2001.12 霍煤集团公司财务部部长

    2001.12-2007.03 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07.03-2008.02 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露天煤业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008.02-2008.07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露天煤业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008.07-2008.10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露天煤业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2008.10-2009.06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兼招标中心主任

    2009.06至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附件二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一、李书东先生简历

    李书东,男,194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吉林热电厂党委书记;吉林热电厂厂长;吉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济师;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东北电网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东北电网公司局级调研员。

    二、董蕴华女士简历

    董蕴华,女,195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长春发电设备总厂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副厂长;吉林省电力局副总会计师;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现任吉林省电力公司副局级调研员。

    三、姚建宗先生简历

    姚建宗,男,1966年3月出生,法学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职称。历任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任副主任;国家“985工程”吉林大学法律与经济全球化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主任。现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吉林大学法律与经济全球化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主任,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9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11年11月19日上午,在桐乡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三人。监事邱荣生先生因工作关系,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李羽先生代为表决;监事周湘林先生因工作关系,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李春华女士代为表决。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羽先生主持。

    5、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推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李厚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李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邱荣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附: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李厚新先生简历

    李厚新,男,1968年10月出生,汉族,山东郓城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监察部副主任。

    1988.09-1992.07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专业学生

    1992.07-2001.09 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经营部、劳动工资部、人事管理部工作人员

    2001.09-2003.05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

    2003.05-2006.05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纪检管理主管

    2006.05-2007.09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党务纪检高级主管

    2007.09-2007.11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党建工作处处长

    2007.11-2009.05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团委书记(总部部门副主任级)兼党群工作部党建工作处处长

    2009.05-2009.09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团委书记(总部部门副主任级)

    2009.09至今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监察部副主任

    二、李羽先生简历

    李羽,男,1957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

    1975年7月—1976年12月 知识青年

    1976年12月—1979年12月 中国人民解放军81193部队战士

    1979年12月—1980年9月 长春无线电一厂工人

    1980年9月—1984年7月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 学生会主席联合党支部书记

    1984年7月—1985年9月 长春市人事局干部培训科副科长

    1985年9月—1988年8月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秘书处主任科员

    1988年8月—1992年12月 中共吉林省顾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兼秘书处副处长

    1992年12月—1995年2月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1993年4月—1999年9月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秘书

    1995年2月—1999年9月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人事劳资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兼党委办公室主任

    1999年9月—2001年1月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工会主席

    2001年1月—2003年4月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2003年4月—2005年10月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2005年10月—2007年11月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

    2007年11月—2010年3月 中电投河南分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委主任;中电投河南公司职工董事

    2010年3月至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

    三、邱荣生先生简历

    邱荣生,男,1964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78年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邱荣生先生1978年8月历任吉林省财政厅预算处, 科员、科长、副处长;1988年6月任吉林省财政厅驻香港振兴投资公司副总经理;1991年5月任吉林省财政厅规划办副主任;1993年4月任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主任;1995年2月任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处处长;1999年5月任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2000年9月任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00年12月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03年12月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2008年6月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工会委员会根据《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于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组织职工代表民主推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有118名职工代表,其中116名职工代表以无记名票决方式参与投票,并选举安涛先生、才延福先生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特此公告。

    附:1、安涛先生简历;

    2、才延福先生简历。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安涛先生简历

    安涛,男,汉族,1955年6月出生,吉林延吉人,1974年6月参加工作,197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毕业于东北电力学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74.06—1978.01 辽源市中心公社李店大队 下乡知青

    1978.01—1978.03 辽源市汽车电机厂工人

    1978.03—1982.01 东北电力学院学生

    1982.01—1983.08 白城电业局生产技术科变电专责

    1983.08—1988.08 吉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经济干部处、省直干部处副主任干事

    1988.09—1989.07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公司秘书(副处)

    1989.07—1992.04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工程技术部总工程师

    1992.04—1993.02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计划处总工程师

    1993.02—1994.06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工程处副处长

    1994.06—1995.05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证券部经理

    1995.05—1999.09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工程处处长

    1999.09—2003.04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总工程师

    2003.04—2005.1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5.10至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二

    才延福先生简历

    才延福,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吉林辽源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总经理。

    1986.07—1989.10 吉化动力厂锅炉车间技术员

    1989.10—1994.04 吉化动力厂锅炉车间副主任

    1994.04—1995.02 吉化动力厂生产技术处副处长

    1995.02—1996.04 吉化动力厂调度处任处长

    1996.04—1997.01 吉化动力厂厂长助理

    1997.01—2001.01 吉化动力厂副厂长

    2001.01—2003.05 吉化动力厂厂长兼党委书记

    2003.05—2005.1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2005.11—2007.0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经理

    2007.09—2008.11 白城项目筹建处主任

    2008.11至今 白城发电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1-06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工会委员会根据《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于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组织职工代表民主推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有118名职工代表,其中116名职工代表以无记名票决方式参与投票,并选举李春华女士、牛国君先生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附:1、李春华女士简历;

    2、牛国君先生简历。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李春华女士简历

    李春华,女,汉族,1962年6月出生,吉林省吉林市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政治工作部主任。

    1983.07—1993.12 长春半导体厂技术员、工程师

    1994.01—1999.09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电力经营处

    1999.09—2001.02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1.02—2005.1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2005.11—2008.1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

    2008.11—2011.0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主任兼党委办公室主任

    2011.03至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政治工作部主任兼党委办公室主任

    附件二

    牛国君先生简历

    牛国君,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吉林榆树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毕业于东北电力学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道江发电公司总经理。

    1994.07—1998.04 四平热电厂发电部司炉

    1998.04—1998.10 四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调度部见习值长

    1998.10—2000.11 四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技部值长

    2000.11—2002.03 四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部副主任

    2002.03—2004.03 四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部主任

    2004.03—2004.11 四平热电分公司运行管理部主任

    2004.11—2006.09 四平热电分公司经理助理

    2006.06—2008.11 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7.09—2009.0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松花江项目筹建处副主任(兼)

    2008.11-2009.03 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2009.03—2010.03 浑江发电公司副总经理

    2009.03—2010.03 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2010.03—2011.03 二道江发电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1.03至今 二道江发电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1—061

    关于召开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三)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2月9日(星期五)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五)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5日(星期一)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

    2、截止2011年12月5日下午15:00 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1年12月7日上午10:30—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四、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 系 人:石岚 华子玉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81150932

    传 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jdgf875@cpijl.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2、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11年12月9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1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代理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1—06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书东、董蕴华、姚建宗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交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提名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9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书东、董蕴华、姚建宗,作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李书东、董蕴华、姚建宗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深交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书东、董蕴华、姚建宗

    日 期:2011年11月19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独立意见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11月19日在桐乡召开。会议审议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交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第六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简介的基础上,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就有关问题询问了公司有关方面和有关人员。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

    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周世平先生、陶新建先生、沈汝浪先生和陈立杰先生具备出任公司董事的相关条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其励) (石奇光) (谢素华)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11月19日在桐乡召开。会议审议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交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的基础上,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就有关问题询问了公司有关方面和有关人员。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书东先生、董蕴华女士和姚建宗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要求,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其励) (石奇光) (谢素华)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