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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1-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51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股份:126,604,637股

    ● 本次上市流通起始日期:2011年11月28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37号文核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力帆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的16,000万股已于2010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网下发行的4,000万股已于2011年2月28日上市流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的股份总数为951,445,08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751,445,087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本次发起人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东对发行前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担任本公司董事的尹明善(董事长)、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公司股东JOIN STATE LIMITED和上海冠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以上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

    根据上述承诺和法律法规要求,本公司发行前股东JOIN STATE LIMITED持有的101,445,087股公司股份和上海冠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25,159,550股公司股份,合计126,604,637股于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日即2010年11月25日起,锁定12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该部分股票将于2011年11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上市流通。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数量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其他境内法人股643,752,20067.66%-25,159,550 618,592,65065.01%
    2、境外法人股101,445,08710.66%-101,445,08700
    3、境内自然人股6,247,8000.66%6,247,8000.66%
    小计751,445,08778.98%0624,840,45065.6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021.02%+126,604,637326,604,63734.33%
    小计200,000,00021.02%+126,604,637326,604,63734.33%
    三、股份总数951,445,087100.00% 951,445,087100.00%

    特此公告并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