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传媒详述证券纠纷案
2011-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见习记者 王炯业 ○编辑 邱江
⊙见习记者 王炯业 ○编辑 邱江
就媒体有关华闻传媒800余名股票投资者要求公司赔偿上亿元的报道,公司今日发布公告承认此纠纷案件,并对此案的情况作了说明。
据了解,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于2008年7月4日至9月26日对华闻传媒2007年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并出具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公司于2009年3月3日发布了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此后,华闻传媒陆续收到应诉通知书,800多位投资者要求赔偿约1亿元。
资料显示,自2010年11月至2011年8月期间,华闻传媒累计收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863件应诉通知书,共863名投资者分别以公司披露的2006年年度报告、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2007年年度报告涉及虚假陈述造成其投资公司股票损失为由起诉公司。同时,要求公司赔偿其在2007年4月19日以后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09年3月3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票而造成的损失,请求赔偿金额合计约1亿元,涉及金额低于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华闻传媒表示,公司已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或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上述案件陆续于2011年6月至9月分别开庭审理,截至2011年9月底,上述案件一审全部庭审结束,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还没有作出一审判决。
华闻传媒称,上述案件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公司将及时作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