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伦置业被责令整改
2011-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朱方舟 ○编辑 邱江
⊙记者 朱方舟 ○编辑 邱江
天伦置业今日公告,公司于本月21日收到黑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两大问题。
具体来看,首先,天伦置业存在内控制度建立不健全的问题,缺少《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其次,《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规定与实际情况不符,《公司章程》第十七条中将“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错写成了“在黑龙江省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集中存管”;第一百零六条中写道“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但公司董事会目前并未设副董事长。
天伦置业表示,对于上述问题,公司将按照要求逐项整改,并履行相关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