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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告
    2011-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65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1年11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形式参加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蒋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9名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分别以传真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决定提名蒋明先生、胡英女士、毛绍融先生、赵大为先生、陈康远先生、顾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钮容量先生、谭建荣先生、赵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没有发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蒋明先生、胡英女士、毛绍融先生、赵大为先生、陈康远先生、顾昶女士为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董事会提名钮容量先生、谭建荣先生、赵敏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新疆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三五九钢铁2×20,000m3/h气体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5,500万元在新疆阿拉尔市第二工业园区内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并通过新疆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实施“配三五九钢铁2×20,000m3/h气体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投资设立新疆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三五九钢铁2×20,000m3/h气体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98,469,8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理部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济源杭氧国泰气体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上述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设立监管账户为1901023029201102041、1202022139900004928、1702725529200035273。截至2011年8月末,济源气体项目、普照气体项目、萧山气体项目的募集资金均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子公司济源杭氧国泰气体有限公司及长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已分别于2011年9月注销了用于存放济源气体项目及普照气体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司子公司杭州萧山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现领取的为临时营业执照,根据相关规定,领取临时营业执照的企业仅能开设一个银行账户,因此杭州萧山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因存放萧山气体项目募集资金而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已转为普通银行账户使用。

    杭氧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8万空分项目及乙烯冷箱项目由杭氧股份负责实施外,其他项目均由杭氧股份子公司负责实施。对由杭氧股份子公司负责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杭氧股份在取得募集资金后,根据经杭氧股份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募集资金增资至相应子公司。杭氧股份设立的募集资金中转账户是用于在杭氧股份取得募集资金至资金增资至相应子公司期间存放募集资金(公司的三个中转账户见下表),期间会产生一定利息,公司拟将账户中利息转入原超募资金账户。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议案》,同意将下表所列三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的资金余额转入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开设的银行账号为77508100315184的原用于存放超募资金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序号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入金额

    (单位:万元)

    转出情况截至2011年10月31日账户余额

    (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余额)(单位:万元

    转出金额

    (单位:万元

    用途
    1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杭州庆春支行57190370751020211,495.0011,495.00透平压缩机项目12.57
    2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延安支行07080141400002805,930.005,930.00衢州气体项目78.89
    3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杭州市开元支行80013150180809400021,000.006,000.00吉林气体项目341.00
    15,000.00衢州气体项目
    合计  38,425.0038,425.00 432.46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资金余额转账完成后,同意注销上述三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拟清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我们同意杭氧股份清理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

    公司保荐机构意见:本次拟清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同意杭氧股份清理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杭州杭氧填料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杭氧填料有限公司提供1,800万元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的期限为一年,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委托贷款的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杭州杭氧填料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1209280029200888873。该专户仅用于衢州杭氧“收购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制氧装置,新建两套40,000m3/h空分装置及一套510T/D液化设备”的气体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并同意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及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议案:

    1、审议《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清理部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3日

    附件: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明先生,1961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毕业,高级经济师。1984年7月至1990年3月任杭氧经营计划处计划员;1990年4月至1991年3月赴联邦德国进修;1991年4月至1992年7月任杭氧经营计划处计划员;1992年7月至1993年12月任杭氧企管处副处长、总经济师办公室副主任;1993年12月至1994年10月任杭氧总经济师办公室主任;1994年10月至1995年10月任杭氧经济发展部副部长、总经济师办公室主任;1995年10月至1996年10月任杭氧经济发展部副部长;1996年10月至1998年2月任杭氧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济师;1998年2月至2001年10月任杭氧集团公司董事、总经济师;2001年10月至2003年8月任杭氧资产公司董事、总经理;2003年8月至2005年10月任杭氧资产公司董事、总经理,杭氧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5年10月至2007年9月任杭氧集团董事、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任杭氧集团董事、董事长;2008年3月至2009年4月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年4月至今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蒋明先生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英女士,1965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3年12月至1999年1月任工行衢州分行计划信贷科信贷员、信贷股长、信贷科副科长,资产保全部副主任;1999年1月至2000年3月任工行衢化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2000年3月至今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经理、高级经理助理、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2008年4月至今担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胡英女士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毛绍融先生,1963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工。1985年5月至1987年1月任西安交通大学动力机械系低温教研室助教;1987年1月至1996年12月于杭氧集团公司从事技术工作,历任杭氧工程部副总工程师、技术开发处处长;1996年12月至1997年11月任杭氧工程部部长兼总工程师;1997年11月至1999年12月任杭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1999年12月至2000年12月兼任杭氧科技股份公司(筹)董事长;2000年12月至2002年12月兼任杭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12月至2007年9月任杭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7年10月至今任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毛绍融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2,360,82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大为先生,1960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1978年12月至1979年2月任杭氧机修分厂工人;1979年2月至1982年3月于杭州机械职工大学读书;1982年3月至1986年2月于杭氧设备分厂从事产品设计;1986年2月至1994年10月任杭氧质监办工程师;1994年10月至1996年3月赴联邦德国福特旺根大学进修;1996年4月至1998年11月任杭氧质监办副主任、主任;1998年11月至2000年2月任杭氧组织部长;2000年2月至2000年5月任杭氧纪委书记;2000年5月至2001年12月任杭氧纪委书记、杭氧科技股份公司(筹)、杭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01年12月至2002年12月任杭氧党委副书记、杭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2月年12至2008年3月任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3至今任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大为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2,360,82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康远先生,1958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毕业,高级会计师。1977年9月至1978年2月任杭州锅炉厂工人;1978年3月至1981年10月在部队服役;1981年10月至1982年9月任杭氧研究所工人;1982年9月至1985年8月任杭州机械职工大学学习;1985年8月至1994年10月任杭氧经营计划处、总经办计划员;1994年10月至1995年9月任杭氧总经办副主任;1995年9月至1998年11月任杭氧秘书处秘书长;1998年11月至2001年3月任杭氧投资管理处处长;2001年3月 至2001年10月任杭氧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2001年10月至2005年10月任杭州杭氧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助理、资产财务处处长;2005年10月至2006年12月任杭氧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2006年12至今任杭氧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08年12月至今担任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陈康远先生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顾昶女士,1970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5年8月至2000年2月任工行杭州市分行(现为工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信贷部从事流动资金信贷工作;2000年3月至2001年10月调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以下简称“华融杭办”),先后在债权管理部、资产管理一部、经营管理部、资信评级业务部、业务三部(信托业务部)工作;2001年11月至2003年1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一部业务一组副组长(主持工作);2003年2月至2005年11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业务一组组长;2005年12月至2007年4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经营管理部高级副经理(主持工作);2007年5月至2009年2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资信评级业务部高级经理;2009年3月至2009年12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业务三部(信托业务部)高级经理;2010年1月至2010年4月担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党委委员;2010年5月至今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总经理助理;2011年4月至今兼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风险总监。2011年5月至今兼任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9月至今兼任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顾昶女士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钮容量先生,1949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66年12月至1970年5月在杭州红垦农场工作;1970年5月至1975年10月入伍浙江建设兵团二师五团十一连;1975年10月至1976年12月在浙江建设兵团二师五团十一连后勤处供应股工作;1976年12月至1978年6月在杭州萧山红垦农场财供科工作; 1978年6月至1978年9月调入杭州人民玻璃厂三车间工作;1978年9月至1982年1月在杭州人民玻璃厂计划科工作;1982年1月至1984年1月在杭州人民玻璃厂厂长室工作;1984年1月至1986年11月在杭州人民玻璃厂计划科工作;1986年11月至1988年11月任杭州人民玻璃厂经营副厂长;1988年11月至1995年10月任杭州人民玻璃厂厂长;1995年10月至1997年11月在杭州轻工业局任职;1997年11月至2004年6月任杭州市经委党委委员、副主任;2004年6月至2010年2月任杭州市人大常委财政工委主任;2010年2月至目前退休在家;2010年4月任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钮容量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谭建荣先生,1954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1969年至1981年进入湖州机床厂当普通工人;1982年至1985年任湖州机床厂技术员。1994年他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1995年成为博士生导师;2007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2010年4月11日,应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邀请,被聘为兼职教授。2010年11月25日,兼任中国矿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院长。现任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系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机械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04)专项咨询委员会成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第九届第十届评审组成员、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事、中国工程图学学会副理事长,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机械学科分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工程图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现兼任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4月任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谭建荣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敏女士,1965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1987年7月至今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任教;2003年4月至2009年4月兼任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4月任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5月至今兼任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敏女士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66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1年11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全体监事以通讯形式参加了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自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3名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分别以传真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陶自平先生、毛永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新疆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三五九钢铁2×20,000m3/h气体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5,500万元在新疆阿拉尔市第二工业园区内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并通过新疆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实施“配三五九钢铁2×20,000m3/h气体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投资设立新疆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三五九钢铁2×20,000m3/h气体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98,469,8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济源杭氧国泰气体有限公司系杭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上述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设立监管账户为1901023029201102041、1202022139900004928、1702725529200035273,截至2011年8月末,公司济源气体项目、普照气体项目、萧山气体项目的募集资金均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子公司济源杭氧国泰气体有限公司及长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已分别于2011年9月注销了用于存放济源气体项目及普照气体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司子公司杭州萧山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现领取的为临时营业执照,根据相关规定,领取临时营业执照的企业仅能开设一个银行账户,因此杭州萧山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因存放萧山气体项目募集资金而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已转为普通银行账户使用。

    杭氧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8万空分项目及乙烯冷箱项目由杭氧股份负责实施外,其他项目均由杭氧股份子公司负责实施。对由杭氧股份子公司负责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杭氧股份在取得募集资金后,根据经杭氧股份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募集资金增资至相应子公司。杭氧股份设立的募集资金中转账户是用于在杭氧股份取得募集资金至资金增资至相应子公司期间存放募集资金(公司的三个中转账户见下表),期间会产生一定利息,公司拟将账户中利息转入原超募资金账户。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议案》,同意将下表所列三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的资金余额转入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开设的银行账号为77508100315184的原用于存放超募资金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序号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入金额转出情况截至2011年10月31日账户余额

    (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余额)

    转出金额用途
    1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杭州庆春支行57190370751020211,495.0011,495.00透平压缩机项目12.57
    2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延安支行07080141400002805,930.005,930.00衢州气体项目78.89
    3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杭州市开元支行80013150180809400021,000.006,000.00吉林气体项目341.00
    15,000.00衢州气体项目
    合计  38,425.0038,425.00 432.46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资金余额转账完成后,同意注销上述三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杭州杭氧填料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杭氧填料有限公司提供1,800万元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的期限为一年,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委托贷款的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杭州杭氧填料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1209280029200888873。该专户仅用于衢州杭氧“收购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制氧装置,新建两套40,000m3/h空分装置及一套510T/D液化设备”的气体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并同意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及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1月23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陶自平先生,1956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毕业,高级政工师。1977年6月至1978年9月在临安白牛公社插队;1978年9月至1981年7月在杭师院中文系学习;1981年9月至1982年7月任杭氧中学语文老师;1982年7月至1989年7月担任杭氧劳服公司办公室秘书;1990年1月至1993年11月担任杭氧职工政治学校教务主任兼老师;1993年11月至1995年12月担任杭氧宣传部《杭氧报》主编;1995年12月至1998年11月担任杭氧宣传部部长;1998年11月至2001年12月担任杭氧宣传处处长,工会副主席,工会党总支书记;2001年12月至2002年5月担任杭氧党委委员,董事,工会主席,宣传处处长,工会党总支书记;2002年5月至至今担任杭氧党委委员,董事,工会副主席;2008年3月—至今担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陶自平先生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毛永娟女士,1962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毕业,高级经济师。1981年12月至1984年4月任工行浙江省常山县支行储蓄股储蓄员;1984年4月至1986年10月任工行浙江省常山县支行计划股统计、资金调度;1986年10月至1988年12月任工行浙江省常山县支行人事股副股长,股长;1988年12月至1990年12月工行浙江省常山县支行党支部书记; 1990年12月至1992年10月工行浙江省常山县支行副行长; 1992年10月至1993年4月工行浙江省分行公司管委会;1993年4月至1996年12月工行浙江省分行人事处副科级干部;1996年12月至1999年3月工行浙江省分行人事处正科级干部;1999年3月至2000年4月工行浙江省分行人事处科级;2000年5月至2000年7月华融公司杭州办事处综合部高级副经理;2000年7月至2003年3月中国华融杭州办事处审计评估部高级副经理(主持工作);2003年3月至2009年12月中国华融杭州办事处审计部高级经理、纪委委员;2005年9月至2009年12月中国华融杭州办事处综合管理部高级经理(兼);2010年1月至至今任中国华融杭州办事处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2008年3月至今任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毛永娟女士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67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杭州杭氧填料

    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杭州杭氧填料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杭州杭氧填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填料公司”)为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成立于2006年8月22日,目前杭氧填料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370万美元。住所为临安市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法定代表人为徐建军,经营范围为设计、开发、制造空分设备及化工设备所用的规整填料、液体分配器及塔内件。杭氧填料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比例(%)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188.7051
    华大国际投资有限公司61.2516,55
    杭州皓诚控股公司85.123
    胡正伟34.959.45
    总计370.00100

    (二)杭氧填料公司除本公司以外的股东情况

    杭氧填料公司的股东华大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杭州皓诚控股公司以及胡正伟均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委托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杭氧填料公司提供1,800 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合同将在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后开始签署,委托贷款期限为:自委托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委托贷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10%。

    (四)委托贷款来源、主要用途

    本次委贷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杭氧填料公司使用本次委托贷款补充其生产流动资金。

    (五)本次委托贷款的决策程序

    本次委托贷款,于2011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次委托贷款发表了意见。

    (六)接受委托贷款对象的其他股东的义务

    本次委托贷款由公司单方面提供,杭氧填料公司除本公司以外的股东——华大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杭州皓诚控股公司以及胡正伟均不按其在杭氧填料公司的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七)过去年度提供委托贷款情况

    本次委托贷款前,杭氧股份未向杭氧填料公司提供过委托贷款。

    (八)杭氧填料公司财务状况及对本次委托贷款的担保情况

    根据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0年12月31日杭氧填料公司的总资产为5,186.81万元,股东权益为2,8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328.97万元。杭氧填料公司除本公司以外的股东以其持有的杭氧填料公司的全部股权作为质押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担保。

    (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含本次委贷数额总额为人民币17,67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82%。

    二、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的公允性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氧填料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金额合理,使用用途稳妥,委托贷款利率公允,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委托贷款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杭氧股份为控股子公司杭氧填料提供1,800万元委托贷款。

    三、保荐机构对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意见,认为: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已经杭氧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委托贷款的利率遵循了公允、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无异议。

    四、董事会对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判断

    杭氧填料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无法回收委托贷款的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杭氧填料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以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的利率作为本次委托贷款利率,提供委托贷款的条件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68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98,469,800.00元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9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1年11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开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账号:77508100315184),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至此,公司运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69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新疆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暨实施“配三五九钢铁2×20,000m3/h气体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1年11月23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投资组建新疆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事项:

    本公司于2011年9月与新疆阿拉尔三五九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五九钢铁)签订了《氧气、氮气、氩气供应合同》。根据双方的约定,本公司拟在新疆阿拉尔市第二工业园区内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疆杭氧),并通过该公司实施“配三五九钢铁2×20,000m3/h气体项目”。

    该对外投资事项无需经过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该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由杭氧股份投资新建2×20,000m3/h气体项目空分设备来为三五九钢铁供气。待新疆杭氧成立后将负责实施“配三五九钢铁2×20,000m3/h气体项目” ,其中:第一套20,000m3/h空分设备开始供气日为2013年2月15日;第二套20,000m3/h空分设备开始供气日为2014年2月15日(暂定日期。待第一套开始供气后确定第二套开始供气日、正式供气日)。

    新疆杭氧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董事会成员将由本公司全权委派。

    2、其余对外投资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预计该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2.95亿元,其中:资本金约为9,000万元。为了合理使用资金,新疆杭氧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其余部分根据项目的进展需要进行增资: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本公司5,500100自有现金
    合计5,500100 

    新疆杭氧设立后将负责实施“配三五九钢铁2×20,000m3/h气体项目”,主要为三五九钢铁提供氧气、氮分、氩气等气体产品。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

    三五九钢铁成立于2010年4月14日,是由新疆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唐山新宝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朗逸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其所占股份分别为40%、30%和30%。公司注册资金8亿元,三五九钢铁300万吨/年钢铁配套项目拟建在阿拉尔市第二工业园区内,占地6000亩,该园区已被新疆自治区政府批准设立。在国内气体领域激烈竞争的现实条件下,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组建新疆杭氧对于扩大本公司气体业务有着积极意义,符合本公司进一步扩大工业气体业务的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70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9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8.00元/股,截止2010年6月4日,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1,2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37,339,195.9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153号验资报告。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发布的财会[2010]25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已重新确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9,719,800.00元。

    依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额为78,140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募金额为45,831.98万元。

    (二)截止目前公司超募资金投资使用情况

    2010年9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2010年10月12日至2011年3月15日,公司已于2011年3月15日归还了上述资金。

    2010年12月31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浙江恒逸“氮气供应”和“二氧化碳尾气回收”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湖南普照5,5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投资于“浙江恒逸集团己内酰胺有限公司‘氮气’和‘二氧化碳尾气回收’供气项目”(以下简称“萧山气体项目”),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700万元投资于“湖南普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500m3/h制氧供气项目”(以下简称“普照气体项目”)。

    2011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1年9月27日归还了上述资金。

    2011年6月29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超募资金投资吉林市经开杭氧气体有限公司12,0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关于以超募资金投资吉林博大二氧化碳回收项目的议案》、《关于以超募资金投资广西金川2×35,0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投资于吉林经开气体项目,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投资于吉林博大气体项目,使用超募资金6,885万元投资于广西金川气体项目。

    2011年9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98,469,800.00元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1年11月22日归还了上述资金。

    2011年10月14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并对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和鼎铜业17,500m3/h气体项目”的议案》、《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贵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首贵特钢2×17,0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投资于衢州杭氧项目,使用超募资金5,400万元投资于富阳杭氧项目,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投资于贵州杭氧项目。

    综上,截止目前,公司超募资金合计使用了35,985万元, 尚未确定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为9,846.98万元。

    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了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现有资金的利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

    经审慎研究、规划,拟使用超募资金98,469,800.00 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承诺事项

    经自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提交公司2011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98,469,800元的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98,469,800.00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杭氧股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98,469,8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杭氧股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特此公告。

    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71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第三届第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2月9日(星期五)上午9:00;会议签到时间:8:30—8:50;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12月5日(星期一)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 公司拟选举下列人员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1.1. 关于选举蒋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胡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毛绍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赵大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 关于选举陈康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 关于选举顾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公司拟选举下列人员任公司独立董事:

    2.1. 关于选举钮容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谭建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 关于选举赵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审议《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 关于选举陶自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毛永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 审议《关于清理部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2011年11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注:议案(一)、议案(二)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选举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需选举董事(监事)总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每名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需选举的董事数(监事数)”ד该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 在议案(一)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中,累积投票的总票数以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6倍为限,超过的为无效票。在议案(一)选举公司独立董事中,累积投票的总票数以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3倍为限,超过的为无效票。在议案(二)中,累积投票的总票数以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倍为限,超过的为无效票。股东可将其全部的表决权均等的分开投给每个董事(监事)候选人,可将其全部的表决权不均等的分开投给部分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将其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一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请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1年12月6日、12月7日的8:30—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证券部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85869076

    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0014

    联系人:何干良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股数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表决权总数=持有股份总数×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6人)

    同意股数
    1.1关于选举蒋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胡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毛绍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赵大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陈康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顾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表决权总数=持有股份总数×应选独立董事人数(3人)

     
    2.1关于选举钮容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谭建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赵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注:表决权总数=持有股份总数×应选监事人数(2人)

    1关于选举陶自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毛永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清理部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说 明: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集中投给某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各位候选人,但分散投给各位候选人的表决权数之和不得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否则该表决票无效。请股东把投向各位候选人的表决权数填入“同意股数”一栏。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1年12月5日(星期一)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杭氧股份(股票代码:002430)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