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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增发A股发行结果公告
  •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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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增发A股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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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增发A股发行结果公告
    2011-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1-040

    转债代码:125709 转债简称:唐钢转债

    债券代码:122005 债券简称:08钒钛债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增发A股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11月24日开市起复牌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河北钢铁”或“公司”)本次增发不超过38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增发”)网上、网下申购已于2011年11月21日结束。

    根据2011年11月17日公布的《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的相关条款规定,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送达获配售股票数量及缴款的通知,获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补缴申购款。

    一、 总体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和网下的总体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最终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3,741,822,429股,募集资金总量为16,014,999,996.12元。

    根据网上、网下发行公告的规定,本次发行除去公司原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发行的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A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根据实际申购情况,网下A类申购的配售比例确定为99.430000%,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确定为99.393664%,网上申购的配售比例确定为99.393681%。

    二、 申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对网上、网下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参与原股东优先认购部分的股东户数为4,361户,全部为有效申购;网上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申购的户数为1,138户,全部为有效申购。网下机构投资者申购的家数为2家,其中参与A类申购的机构投资者1家,参与B类申购的机构投资者1家,全部为有效申购。

    公司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与了公司本次增发的优先配售,同时参与了本次增发的网上申购和网下A类申购,优先认购、网上申购和网下A类申购的累计数量为3,741,822,429股,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6,014,999,996.12元。

    符合规定的网上、网下有效申购统计结果如下:

    类别有效申购户数(户)有效申购股数(股)
    原股东优先认购部分4,361426,026,617
    除原股东优先认购外部分
    网上申购1,138902,384,971
    网下申购22,432,752,862
    网下A类申购12,421,752,862
    网下B类申购111,000,000

    三、 发行与配售结果

    1、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数量及配售比例

    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部分配售比例:100%,配售股数为426,026,617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1.39%。

    2、网上发行数量及配售比例

    网上通过“070709”认购部分,配售比例为:99.393681%,配售股数为896,913,639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3.97%。

    3、网下发行的数量和配售结果

    网下A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为99.430000%,配售股数为2,407,948,87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4.35%。

    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为99.393664%,配售股数为10,933,303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29%。

    网下配售股数合计2,418,882,173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4.64%。

    以上配售数量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

    所有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获配股数及补款金额列示如下:

    序号机构投资者产品名称获配股数(股)应补缴金额(元)
    网下A类申购
    1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407,948,8708,233,000,713.72
    网下B类申购
    1河北融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933,30336,794,536.84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及补缴款通知。

    投资者认购后的零股由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四、 网下部分补缴款安排

    上述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2011年11月24日(T+3日)17:00以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款划至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时向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申购定金请划至如下收款银行账户之一,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任选一个下列收款银行账户,并请通过联行系统或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进行支付。

    账户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0200041629027305941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102100004164
    开户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1层
    开户行联系人:王英
    银行查询电话:010-65051443

    账户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国际贸易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333757262908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104100004353
    开户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NB101
    开户行联系人:冯薇
    银行查询电话:010-65052291

    投资者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投资者的全称+河钢增发认股款”。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汇款用途中的投资者单位全称是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认定申购资金归属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完整、正确地填写。

    传真号码:010-6505 9636

    咨询电话:010-6505 9258

    联系人:宋黎、辛俯嵩、张敏、陈岑

    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1年11月24日(T+3日)17:00时之前补足申购款,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定金将不予退还,归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所有,其所放弃部分的股票将由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五、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014,999,996.12元(含发行费用)。

    六、上市的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的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次发行的股份中,除参与网下A类申购机构投资者的获配股份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外,其余股份均无持有期限制。

    本次发行不做除权处理,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的规定,实行1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

    特此公告。

    发行人: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1月24日

    股票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1-041

    转债代码:125709 转债简称:唐钢转债

    债券代码:122005 债券简称:08钒钛债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唐钢转债转股价格

    暨恢复交易的公告

    重要提示:

    1、唐钢转债调整前的转股价格:9.36元/股

    2、唐钢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7.57元/股

    3、唐钢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11 年11月24日

    4、唐钢转债恢复交易日期:2011 年11月24日

    本公司于2011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23号),核准本公司增发不超过38亿股新股。本次发行已于2011 年11月21日结束,本公司实际增发新股3,741,822,429股,增发后的总股本为10,618,603,404股,具体情况请参考本公司于2011 年11月24日发布的《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发行结果公告》。本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增发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公司于2007年12月14日发行了面值总额为3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唐钢转债”,债券代码为“125709”。根据《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转股价格调整的规定,在唐钢转债发行之后,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股本)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时,公司董事会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P0 /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 / (1+k)

    上述二项同时进行时:P=(P0+A×k) / (1+n+k)

    其中:初始转股价为P0,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n,增发新股、配股比率为k(即k=新增股票数量/发行前总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的价格为A,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P。

    根据上述规定,因本次公开增发,唐钢转债转股价格自2011 年11月24日起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9.36元相应调整为每股7.57元。

    唐钢转债自2011 年11月24日本公司A股股票复牌后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