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公告编号:临2011-035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现发布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30日下午14:30整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
2011年11月30日下午13:00—15:00
3、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23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
20楼2018会议室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
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议案《关于公司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白糖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2011年11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三、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办法: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11月28日和11月29日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楼2018会议
室公司董事会秘书局
4、联系人: 徐志萍 刘茜
联系电话:0991-5571888
传 真:0991-5571600
邮编:830000
四、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社会公众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程序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网 络 投 票 的 操 作 流 程
1、本次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737;投票简称:屯河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序号 | 内 容 | 申报价格 |
| 1 | 关于公司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白糖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0 |
4、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5、投票示例
例如:投资者对议案《关于公司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白糖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738737 | 买入 | 1元 | 1股 |
如某股东对该议案拟投反对票,只需要将上表所申报股数改为2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如某股东对该议案拟投弃权票,只需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6、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议案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将只能对本次会议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并且只能向A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意见栏内划“√”)
|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白糖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
若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