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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融券转入常规监管
    相关配套规则陆续修订
  • 新基金会审计制度征求意见
    重大公益项目需公开审计报告
  • 深圳债延续低利率
    首批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火爆收官
  • 前10月全国道路运输
    完成客运量272亿人次
  • 水上航运市场低迷还将持续
  • 应时而变
    上交所修订融资融券业务实施细则
  • 青岛开启廉租房资格审核
  • 2012年全球贸易将维持较低增速
  • 河南保障性住房建设加速
    开挖动土不算开工
  • 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成立
    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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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融券转入常规监管
    相关配套规则陆续修订
    新基金会审计制度征求意见
    重大公益项目需公开审计报告
    深圳债延续低利率
    首批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火爆收官
    前10月全国道路运输
    完成客运量272亿人次
    水上航运市场低迷还将持续
    应时而变
    上交所修订融资融券业务实施细则
    青岛开启廉租房资格审核
    2012年全球贸易将维持较低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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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挖动土不算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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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开启廉租房资格审核
    2011-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华社电

      

      记者从山东省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青岛近日开启廉租房资格审核,承租人或其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760元,将实行梯度退出机制。

      山东省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总工程师徐志勇介绍,青岛除了分配之初对廉租房严格审核把关之外,每年还要进行复核。近日,青岛开始对上年度末市内四区已得到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采取入户调查、实地核实、邻里访问与档案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逐户进行跟踪复核,预计到12月底结束。

      为了兼顾公平和稳定,既让符合条件的家庭住上廉租房,又让应退出廉租房的承租人稳定过渡,青岛对廉租房承租人或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760元而不足1864元的,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如果连公租房标准也已超出,则按市场价收取租金。据介绍,从2011年4月份开始,青岛将廉租房承租标准由人均610元/月上调到760元/月。

      此外,在年度复核中,青岛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也将被收回承租的廉租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比如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人均住房面积超出规定标准,擅自改变廉租住房房屋用途,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以及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住房租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