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7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11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李振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拟投资设立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拟设立的“山东朗晖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1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朗晖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该公告刊登在2011年10月19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鉴于目前公司财务状况及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计划进度,初期无需投入大额资金,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拟设立的“山东朗晖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将根据该公司资金的需求状况适时增加投资。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