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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1-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30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1月25日收到董事王培凤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本人由于个人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经慎重考虑,特向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职务,请予批准。”王培凤女士辞职后,将不在本公司继续任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王培凤女士辞职未导致本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要求,且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故王培凤女士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王培凤女士辞职后,原独立董事李质仙于2011年11月4日提出的辞职即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规定,李质仙先生不再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即本届董事人数调整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质仙先生、王培凤女士在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