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公告编号:临2011-030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1月25日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11月7日下发的《关于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原《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曾于2011年10月24日经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及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现根据2011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布的《关于规范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再次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投资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公告编号:临2011-031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一、传闻情况
2011 年 11 月 25日,中国资本证券网在其公司新闻栏刊登了记者王强的《华北制药56亿营业收入财务迷局专家惊呼看不懂》的文章。文章报道:“华北制药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02.33亿元(具体为10,233,422,564.15元),而公司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仅为35.98亿元(具体为3,598,043,334.63元),即使排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因素的影响,华北制药三季度报告显示的数据仍有56.24亿元(具体为5,623,869,061.66元)营业收入无法解释。”
二、澄清说明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02.33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回款为35.98亿元,收到票据回款为67.9亿元,其中票据回款未纳入公司现金流量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若干问题(一)》第六条“对于公司在经济业务中收到或对外作为货款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不应将其作为现金流量计入现金流量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技术援助小组信息公告第7号》规定“银行承兑汇票不属于现金等价物”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聘请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年度审计规范要求,公司未将票据纳入现金流量表。
三、其他说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5日


